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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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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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2023-05-24 11:05:24
共有5条回答
明月照大江qsb02月19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19日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要善待底层劳动者,形成制度,并行之有效。全社会形成不想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良好环境,否则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小维帅帅02月21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19日

我也来回答这个问题。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根据网友爆料,行凶者殷某未成,反而被羞辱被打导致凶杀案。殷某去讨要薪水时,客客气气,好心劝说,表现得低三落四,而被害人中介曾某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甚至想将农民工殷某打到羞辱。最后农民工忍无可忍,杀了中介!人性的罪恶在于自己明明也是底层的人、也是一个普通人,却还要去难为一个底层更普通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中介不应该做黑心中介,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中介!其实,我认为中介特别是黑心中介就是一个不劳而获的皮包公司,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黑心中介就是严重压榨劳动者的吸血鬼,严重扰乱整个社会的就业环境。因为工厂的流动性大,所以工厂才找中介招工,我相信中介招人,工厂也会给中介介绍费!但中介不应该各种乱七八糟的克扣农民工的工资,更不能不发工资给农民工!农民工的工资被中介乱扣,被压榨的话,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走流程非常的难!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一个健全的法规、一个得力有力的措施,农民工走流程是很难要回工资的!要给弱势群体一盏明亮的灯,万物才能健康地成长。讨薪不成就杀人,这也需要很大勇气的。这样的行为虽然极端,但是在古代是要被称为英雄!在现代,法律是一码归一码,虽然不至于会是死刑,但是会坐牢。如果讨薪不成就杀人,能够社会带来反思,能够推动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是可以接受的。政府应该要搞一套不能乱扣工资不敢乱扣工资、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制度!政府这几年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上都做了很大努力,但是总有一些人心险恶的中介或老板,仗着手中的权力欺压打工仔,乱扣工资乱欠薪,他们以为老实人好欺负。如果遇到一个勇敢的老实人,那么黑心中介肯定会丧命!历年讨薪不成就杀人的案件有很多,如果黑心中介不把黑心去掉,我相信以后还会有勇敢的打工人将他们送上西天。

吹烟老鬼02月22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19日

以前是讨薪跳楼自杀,现在是讨薪杀人,是谁在扭曲人的灵魂?为什么事不闹大就不能解决?越是强者越有人帮有人捧,越有人关注敬佩,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越是弱者越被欺压,生存空间越窄。社会更应该关心底层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更应该保护他们公民拥有的权利。不要认为是小事,民事,放之不管,认为没有任何价值,更应做到防微杜渐,杜绝隐患。等到小事变成暴雷的大事了,影响整个社会舆论的时候,已是为时已晚了。道底是哪个社会环节出了问题?早些年常常听到看到民工和底层工人为了讨薪跳楼自杀,他们为什么要为一年半载或二三年的工钱而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真的不值。但他们离乡背井,辛辛苦苦、累死累活挣那点血汗钱,都是为养家糊口。如果拿不到工钱,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看病的钱等等都没着落。他们上过访,找过有关部门,举过横幅堵过路都没得到有效解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无可奈何选择自杀性的跳楼讨薪,才轰动整个社会和各大小新闻媒体,最后基本得到解决。这种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讨薪方法是不可取的,毫无意义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自己把自已生命看成一文不值,而毫无人性、毫无诚信的老板依然过着花无酒地潇洒的生活。针对这种严重的情况,国家也推出了严惩老赖法规和严厉的监管制度,消除这颗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才使欠薪和跳楼讨薪的事件越来越少。但还有一些不守诚信的老板依然敢挺而走险,在钢丝上跳舞挑衅国家的法律法规。然而现在的讨薪者似乎觉醒了,进步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傻傻的为讨薪而跳楼,曾经的许多教训提醒讨薪者,死了死得猪狗不如,没死成了残疾不仅托夸了全家而且自己一生难过,他们似乎懂得生命的价值。你让我不好过,我要让你、你的全家、你的公司和你的帮凶等都不好过,打赤脚的还怕你穿皮鞋的,于是是社会底层老实人一怒,血溅三尺,流血五步,同时殃及了不少无辜的生命,东莞讨薪杀人事件也说明了这一切。讨薪杀人,特别是杀无辜的人都是极端的犯罪行为,可恨可悲可怜。他们和跳楼讨薪一样依然把自己生命看得很轻,一文不值,老赖们是畜牲,难你们也畜生?我不仅要问是谁逼他们失去理智、不顾法律的严惩走向极端?他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去杀人报复。其实他们也怕死,当他们举目无助,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逼得走向极端,本是一个受害者却变成了一个罪犯。社会更需要建设一个诚信互信,和谐共生,友爱的社会,一个懂法守法,公正公平的社会。为什么这么难?

从善如刘702月19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19日

讨薪不成杀人当然不对,有句话叫杀人偿命,欠账还钱,杀人者铁定要偿命,欠账的至死没有还钱,如果法律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判杀人者偿命的同时,判诀欠钱的还钱,即使欠钱的被害他的妻儿老小也要偿还生前欠下的拖欠工资

村夫777702月19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19日

全国应该严历打击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前阶段社会出现一个非常不和谐的名词叫“恶意讨薪”,请问如果不是老赖欠薪不给,哪来的讨薪行为?讨薪人员多数是底层的农民工或基层打工人员,欠薪的多数是想赖账不给的承包中间商。哪个人不愿意好好活着?又有哪个人愿意杀人?没有被逼到绝地,谁又愿意挺而走险?杀了别人自己也好不了,恐怕工资要不回来,还要搭上一条生命,这是傻子都懂的道理,这个问题还用讨论吗?不禁止恶意欠薪行为,这种刑事案件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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