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四川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29号),设立四川省体育局(简称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2022年11月25日,四川省体育局与四川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3]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体育工作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国家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省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承担由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大型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竞技体育处

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依照国家竞赛管理法规对省内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进行监管;指导全省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国际体育竞赛;监管全省体育社团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申报和一级裁判员认证工作;公布年度省记录及青少年记录;指导体育领域的科研和技术攻关,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

体育经济处

负责全省体育事业的计划、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各直属单位和省级运动会的经费预算,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制定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拟订全省和直属单位的基建计划,对各地体育场地建设进行指导;负责外汇的申报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体育产业处

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全省性体育社团领导人员的推荐等工作;承办国际健将、运动健将运动员等技术等级申报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及评审的有关工作和本系统涉外及涉港澳台有关事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协助党组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宣传工作;成立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办省直工委和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四川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兼职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5〕30号)规定管理。

离退休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

信息公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在四川省体育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四川省体育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体育工作动态,信息查询,网上办事等,具体内容可查阅《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四川省体育局政府网、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四川省体育局政府网上查阅相关信息,也可到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查阅或索取。四川省体育局政府门户网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四川省体育局受理机构为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6号

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6号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四川省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四川省体育局政府门户网站免费下载电子版,可通过受理申请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也可以在四川省体育局受理机构处领取。

1.在线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在四川省体育局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申请受理机构,或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到四川省体育局申请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4.四川省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处理

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联系地址

地 址:

成都市大石西路6号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6月,四川省体育局机关第七党支部获得四川省直机关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

发展历程

2022年11月25日,四川省体育局与四川银行为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办人民满意的体育、实现体育事业与金融事业良性互动、合作共赢达成共识,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