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坝镇位于贵州省册亨县中南部,距县城约24公里,原国道324线从腹地穿过,是全县杉木林区。镇人民政府驻秧坝。东与弼佑乡相连,南与八渡镇接壤,东北与岩架镇和达央乡交界,北倚者楼镇。西与丫他镇毗邻。东西长22多公里,南北宽16多公里,周长82多公里,总面积193多平方公里。镇政府所在地高程940米。最高海拔1390米,最低海拔740米。

秧坝布依语称“冗赛”,因寨民多由秧望、坝许、坝岳、坝纳迁徙,建乡时以秧望和“三坝”合称命名为秧坝,是“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镇”、“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

秧坝镇位于册亨县南部,东与达央乡、岩架镇连接,南与八渡镇相邻,西与丫他镇接壤,北与者楼镇毗连。辖区东西最大距离22.5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6.8千米,总面积182.16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8.01人。

中文名

秧坝镇

邮政区码

552205

地理位置

册亨县中南部

面积

193多平方公里

人口

10868人(2020年)

电话区号

0859

车牌代码

贵E

外文名

Seedling of

火车站

册亨站

行政类别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地区

贵州省册亨县

政府驻地

秧坝村

下辖地区

3个社区、11个行政村

历史沿革

秧坝镇

秧坝镇

秧坝清代属册亨州同百弼甲者景亭,本州半甲打韦亭、打舍亭。民国2年(1913年)属册亨县一区、五区;民国24年(1935年)属册亨县一区、六区;民国31年(1942年)设秧坝乡,乡公所驻秧坝,辖8保。1951年5月16日,设册亨县二区,区公所驻秧坝,辖秧坝、乃言、弼佑、板坝、丁里5乡;1953年设秧坝区,区公所驻秧坝,辖秧坝、板用、大伟、弼佑、板牙、央兵、者岳、秧项、各江、团丰、乃言、板坝、巧马、板街、板其、者告、孔屯17乡;1958年12月29日,随册亨县并入安龙县,设秧坝人民公社,辖秧坝、大伟、乃言、弼佑、秧项5管理区;1961年8月18日,恢复册亨县建制,设秧坝区,区公所驻秧坝,辖秧坝、大伟、弼佑、乃言、秧项5人民公社;1963年秧坝区辖秧坝、板用、大伟、弼佑、者岳、秧项、乃言、团丰8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设乡,秧坝区辖秧坝、板用、大伟、弼佑、者岳、秧项、乃言、团丰8乡;1991年1月,撤区建镇并乡,撤销秧坝区,合并秧坝、板用、大伟三乡设秧坝镇,镇人民政府驻居委会,辖居委会、秧坝、者术、福尧、根昌、秧望、昂涛、大板用、小板用、宜哨、坝舍、伟帮、内舍、八艾、坝湾、坝朝、干这、顺汉1居委会17村;2007年9月,村级整合,秧坝镇辖居委会、秧坝、者术、福尧、秧望、昂涛、板用、宜哨、伟帮、大伟、坝朝、顺汉1居委会11村,75个自然村寨、83个村民小组。人民政府驻居委会,电话区号0859,邮政编码552205,距县城册亨24千米,距州府兴义市区157公里。

人口民族

秧坝镇

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1603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47人,城镇化率3.41%。另有流动人口16人。总人口中,男性8038人,占50.14%;女性7994人,占49.86%;14岁以下3475人,占21.68%;15~64岁12728人,占79.39%;65岁以上967人,占6.03%。总人口中,以布依族为主,达13781人,占85.96%;有汉族、苗族、彝族、土家族、侗族、仡佬族等7个民族,共2251人,占14.41%;超过1000人的有汉族,人口217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6.76%。2011年人口出生率17.2‰,人口死亡率5.98‰,人口自然增长率11.22‰。

秧坝镇位于册亨县南部,距县城24公里,省道“312”线过境15.5公里,国土面积182.16平方公里,共辖1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83个村民小组,75个自然村寨,是一个以布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耕地面积9176亩,其中水田5359.7亩,旱地3816.3亩。现有3229户1506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6.98%),人口自然增长率9.31‰,农业人口14368人(其中劳动力人口8480人),劳务外出人口1178人,劳动力中脱盲率为98.5%,贫困人口1921人。

截至2020年11月1日,秧坝镇全镇常住人口10868人[1]

地理环境

镇内平均海拔1033米,最高海拔1390米,最低海拔740米,平均气温17℃,年降雨量1400—1697mm,气候温和,无霜期351天,年积温6083.2℃,土层深厚,土质肥沃,适宜农作物和林木生长。

土质深厚,适宜多种植物和农作物,主产水稻、玉米、油菜、油桐、杉木、云南松、马尾松、桉树、黄花梨、李子、大板栗等经济林木和经济作物。

经济发展

秧坝镇林业

秧坝镇属林业大镇,有林面积24万余亩,其中杉木林19万余亩,森林覆盖率达74.4%。木材蓄积量达110万立方米以上,当地经济收入60%以上来自林业。林业产值上100万元的就有10多户,10万元以上的多达300余户。林业强有力地拉动了镇里相关产业的发展,5个木材加工厂为100多名富余劳力找到出路,24户农民购买了车辆。

2006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3274万元,第一产业产值1875万元,第二产业产值591万元,第三产业产值808万元,农业总产值2988万元,粮食总产量4768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538元,人均占有粮359公斤。

秧坝镇是一个以布依族为主的民族乡镇,沟河纵横,特别是秧坝河纵贯全镇20多公里,沿河村寨多,由于没有过河桥,老百姓生产生活极为不便,镇政府出资9.5万元,组织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建桥。通过3个月的紧张施工,共投工1666个,完成了长21米、宽3.5米、高4米,共有4个桥墩的便民桥。

公路通村率100%,通组率86.7%;农用电通村率100%,通组率89.1%,目前有9个组246户未通用电。自来水通村率88.2%,通组率80.7%;电视覆盖率96%,使用率89%;村村通电话,农户使用电话率28%。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一、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好政府与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打印、分发管理工作;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各项工作;做好机要保密、文件归档、文电处理等工作。

三、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

四、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负责党务(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作。

六、办理党委、人大、政府有关建议和议程,负责群团和妇联等工作。

七、负责政务公开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做好各部门、各站所室协调工作。

九、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十、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和督促其他部门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

民政办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乡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审核、报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该保才保。农村低保资金、五保资金按季或按月按社会化发放程序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户。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使鳏寡孤独人员应保尽保,幸福地安度晚年。

四、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宣传工作、审核上报工作。

五、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指导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按时将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人。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高民政财务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好民政事业各项资金。

九、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障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指导各村抓好老龄工作,推进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解决来自家庭中的矛盾,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十、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专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十一、对来信来访的要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做好答复办理工作,同时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建设

秧坝镇林业

秧坝镇现有林面积25.9万亩,其中杉木林17.84万亩,经济林和灌木林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00万立方米以上,油桐、油茶等经济林就有3.3万余亩。50亩油茶品种改良种植,引进的4260株新品种苗木规范化种植程度高、效果好,成活率达75%以上。

镇采取国家、集体、联户、个人一起上的办法,狠抓植树造林。20余年坚持不懈,人们依靠造林而富了起来。人均占有林地面积20亩,人均年林业收入在800元以上。成为省森林覆盖率、人均占有林地面积、人均林业收入最多的乡镇之一。森林覆盖率达74%。有3个村获得了“全国造林绿化千佳镇”称号,镇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镇”。

镇里林业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有11户,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300多户。农民人均占有林地面积近15亩,年人均林业收入达800元以上,林业收入占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镇财税收入均达60%以上。通过发展林业,秧坝镇贫困人口从1996年的3852人降到2003年的982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6年的609元上升到2003年的1256元。林业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全镇现有木材加工厂5个,解决了100余人的就业问题。

教育事业

2008年年底,秧坝镇奖学基金已累积金额10.2万元。基金以奖学金为主,助学为辅,本镇籍学生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的奖励1500元;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的奖励1000元;小学升初中考试进入全县前100名的奖励200元;初中升高中录取兴义八中、一中的奖励500元。奖学基金的成立,推进了秧坝镇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