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坑镇,隶属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位于曲江区东北部27公里处,北毗邻始兴县,南接翁源县,地处三县交界之要冲。省道251线和344线贯通全镇,交通便利。2011年末,面积164.46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5944人,其中农业人口4981人。辖1个社区、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小坑街。

中文名

小坑镇

外文名

Xiaokeng Town

人口

3578人(2020年)

方言

韶关客家话

气候类型

中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区

电话区号

0751

政府驻地

小坑街

下辖地区

上洞、黄洞、汤湖等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面积

164.46平方千米

著名景点

小坑国家森林公园、小坑锦绣南华城森林温泉

行政类别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地区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地理位置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位于曲江区东北部27公里处,北毗邻始兴县,南接翁源县,地处三县交界之要冲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性气候

邮政区码

512162

历史沿革

1971年由大田林场与上洞伐木场合并设立小坑林场,1983年设区,1986年建镇。1992年经林业部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镇政府、林场、森林公园三位一体。1996年,面积167平方千米,人口0.6万人,辖上洞、黄洞、汤湖、和洞、下坪5个管理区(行政村)和小坑1个居委会。2008年末,面积167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581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6人。

【邮编】512162【2011年代码及城乡分类】440205103:~001 121小坑社区 ~201 122汤湖村 ~202 220上洞村 ~203 220黄洞村 ~204 220和洞村 ~205 220下坪村

人口

2021年,曲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常住人口3578人。[1]

地理环境

地理气候

小坑镇地处粤北山区,地形复杂,山高林密,树木参天,四面群山环抱。小坑水力资源丰富,有大小溪(河)7条。镇内还有全省唯一含氡温矿泉。镇内有400多公顷的风景如画的龙湖,东西面有1座海拔1360米以上的龙斗峰和七星墩。冬暖夏凉,年均温度20℃左右,年降水量265.8毫米。全省唯一大水量含氡温矿泉。

特色旅游

小坑国家森林公园园内有21万亩山林,森林覆盖率达85%。森林中野生植物1600多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稀有品种33种。名称罕见的品种有鹿子三尖杉、水松、铁杉、水莲等;森林中有许多走兽飞禽,其中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的有黄腹角,二级保护的有穿山甲、水鹿、毛冠鹿、小灵猫、水獭、白鹇及山瑞、蟒蛇、虎纹蛙等。

公园里有3000多亩的风景如画的龙湖,蓄水1亿多立方米,形如月牙,水平如镜,清澈碧透;湖中小岛、半岛繁多,港湾迂回曲折,山光水色相映成趣,别有洞天。湖水最深处为60米,一般在30米左右,湖中栖息着多种水鸟,是划船垂钓的好去处。全省著名的汤湖温泉也在公园里,据有关专家鉴定,汤湖温泉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元素,特别是微量的氡气元素对风湿病有很好的疗效。此外,还能调整人体心血管机能,对神经系统、机体代谢和内分泌都有良好的效果。高质量的温泉,小坑氡泉在矿泉疗养学上的评价较高,临床实验证明它对多种慢性病、特别是对运动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都有良好的疗效。汤湖温泉已初步开发,建有温泉度假村。

小坑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的有机组合,形成了在广东难得的高质量的休闲、水上游乐环境,独具魅力的狩猎旅游场所,良好的科研教学实习基地,适宜开展种种较高层次的活动,如休闲、钓鱼、会议、水上游乐、修学考察等。

经济发展

农业在结构调整中稳步发展。该镇以招商引资统揽工作全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该镇水利、旅游资源丰富,现建成电站20座,装机容量达7920千瓦,年发电量达2500万千瓦时。迅速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使乡镇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2002年乡镇企业个数达485个,营业收入1.3亿元,乡镇企业转制工作取得新进展,至2002年镇办企业全部转制为民营企业。通过抓招商引资,新上了华石非金属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该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小坑国家森林公园新建了一批旅游景点,来园度假旅游人数逐年增加。

2008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2592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4687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18万元,分别增长13%、12%和51%。

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黄洞、和洞村毛竹面积由几年前的6万亩增加到现在的8万多亩,兴办毛竹加工厂8间。

在上洞村兴办中药材吴萸和蔬菜基地。全面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成功种养模式,大力发展温氏、智成养殖合作户,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业经济

小坑镇

“十五”以来,小坑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目标,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努力消除水灾、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因素的影响,赢得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8530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780元,年均分别增长6%和4%。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全镇减免农业税达7万元。落实种粮直补资金政策,2006年全镇直补农户686户,水稻补贴面积2443亩,补贴资金17101元。通过对种粮户的直接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落实移民政策,帮助移民立体开发,发展“短、平、快”致富项目,支持建成文明新村5条,使移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在建的汤湖和小坑街新村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完成了25宗农田水利维修工程和饮水工程。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增加了农民收入。启动“千干扶千户”工程,组织了40名干部与80户贫困户结对挂钩帮扶。积极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蔬菜、果树、水产、畜禽等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形成了一批效益好的毛竹、优质水果、山地养鸡、水产养殖的农产品基地。

开展林业二次创业活动,提高了林业综合效益。突出抓好山地开发,加工增值,大力推广种果养鸡模式,组织农户搞好毛竹抚育管理,兴办竹器加工厂,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林政管理得到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连续多年评为全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逐步完善,竹木生产经营不断规范,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努力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十五”以来,通过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使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投资1650万元完成了35千伏小坑输变电工程和农网改造工程,解决了小水电上网“瓶颈”问题。金辉、梅生和井头电站建成投入使用。交通通信建设取得好成绩,完成了5个自然村总长6.3公里公路硬底化,以及省道251线黄岭亭至小坑改建工程,小坑养护中心竣工交付使用。农村电话普及率达95%。沼气工程建设成交显著,建成沼气池102个,其中投料点火82个。所有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全镇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夯实了经济发展基础。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00万元,加强了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步伐加快,组织开展了“奔康”工程建设,完成了“小坑镇镇区总体规划”,镇区面积达2平方公里。全镇建成小水电站23座,总装机容量11355千瓦,年发电量3000多万千瓦时。建有35千伏变电站1座。通信条件较好,所有行政村已开通电信、移动、联通等多条主通信网络,电话、传真、网络覆盖率达100%。

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巩固发展“普九”成果,逐年增加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新建中心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安居楼2栋,建筑总面积2440平方米。2002年小学入学率为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7.5%。计划生育连续多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控制指标,镇村计生环境进一步优化。在“村村通”工程中,5个村委都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至2002年底,有线电视入户数达800户,占总户数65%。电信得到快速发展,100%村委和90%的自然村开通电话,农村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4部。卫生事业有较快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不断扩大。进一步加强了科技工作,农科网络不断完善,实现农技站、兽医站站址楼房化。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广泛得到开展,山区群众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2008年被市科技信息局批准为“韶关市技术创新专业镇”。继续巩固发展“普九”成果,增加“改薄”资金,建成了中心小学学生宿楼,完善了校园的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添置了一大批教育教学器材。

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4650人,覆盖率达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人口与计生工作扎实推进,继续保持全省一类地区先进行列,达到“两无镇”标准。民政工作在落实低保、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户供养和殡葬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民俗活动

2015年7月16日农历六月初一,小坑镇举办一年一度的”扛阿公”民俗活动。九点整,队伍按顺序准时从祠堂门坪出发至水口庙迎阿公,到达水口庙之后,先供奉阿公,再把阿公接下来至水口庙左边的小溪把阿公抹干净,再把阿公接上轿,开始步行游田段,同时进行祈祷。游完后把阿公摆放在祠堂中厅接受敬奉。整个过程中伴随着鞭炮声、敲锣打鼓声,传统韵味浓厚。下午两点,再把阿公扛回水口庙,阿公归位。

投资环境

小坑镇

近年来,小坑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锐意改革,大胆创新,艰苦创业,团结拼搏,紧紧围绕“农业稳镇、工业富镇、旅游兴镇”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森林资源开发为龙头,带动小水电和第三产业的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2年社会总产值1.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4208元、财政收入108万元。

优惠政策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外商和境内客商(简称外来投资者,下同。其中外商指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投资者,境内客商指本县辖区以外的国内投资者)来我县投资置业,进一步扩大我县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规模,加快经济发展,外来投资者在曲江县投资享受下列政策优惠。

第二条对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经批准设立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乙类和产品全部直接出口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含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货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货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依照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除原油、糖等产品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缓征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五条从事养殖业、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从收益之年起经报批可免征三年农林特产税。

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第七条凡外来投资企业,属生产性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按成本价计收:规模达100万美元以上的,还可按成本价优惠10%计收,并可分期缴交。

第八条凡在本县兴办三星级以上酒店,所需的土地由县政府协调安排给投资者使用,按土地成本价一次性收回出让金。如租用土地的,租期50年。前10年免收土地使用金,10年后按成本收取租金。立项、报建时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报建费、临工调节费、消防报建费、供电供水增容费。建筑营业税属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由地方财政全部返还给投资者,并边征边返还。酒店建成营业后,营业税、所得税征收后,前三年由地方财政全部返还给投资者,边征边返还。

第九条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性企业,属我县征收和调控的规费,一律给予优惠;属国家规定可减免的各种税费,经报批一律给予减免。

小坑镇

第十条凡外来投资者到我县投资创办股份合作林场,可享受我县股份合作林场政策,给予木材经营权和加工权,并视其规模在我县的木材砍伐指标内单列。第十一条凡外来投资企业,县供水、供电、通讯等部门保证优先供水、供电和提供通讯服务,优先安装和维修供水、供电和通讯设备。供水、供电入户等费减免50%征收,初装电话免交界外费,只按市内标准计收。

第十二条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优质服务。1、实行"一条龙"审批项目的办事制度。由县外经贸局负责,协调办理外来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征、登记等业务。凡是符合产业政策,资料齐全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好有关手续。2、实行"一个窗口"办事的服务制度。由县外资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投诉,热情为外商投资者排忧解难。外来投资企业的年审、年检等事务可交由县外资办免费代办服务。3、实行"一个口子"收费的管理制度。外来投资者需缴交的各项政策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县外投资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取上交财政。收取的标准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能免的免收,能减的减至最低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组织(税务部门除外)不得向外来投资者收费。

第十三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必须先报县外资办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直接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凡擅自派员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工作人员私自到外来投资企业检查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尊重外商的生活习惯,不得干扰外商的正常生活。对外商居住和活动比较集中的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具体范围由县政府确定,报县公安局备案)的治安工作,由县公安部门指定本局一个职能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插手和干预。

第十五条外来投资者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均享受国家、广东省、韶关市制定的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用地,每亩1-3万元。

第十七条用电,每千瓦时0.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