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说,《大叔》成就了元彬,元彬也成就了《大叔》这部电影。
元彬的热血少年气质,非常适合这个看似冷血其实深情的角色。
电影里有几个眼神,实在是动人。
再次失去所爱的那种绝望,让人眼眶不禁泛红。
这个眼神带给人的那种强大的共鸣感,大概只有元彬能做得到。这是集合他自己的外貌、气质和情绪的产物,非常饱满,而且还有很强的少年感。
韩演艺界有几位是用个人魅力在演戏的演员
他是演艺界少有的几位用个人魅力在演戏的演员,孔刘其实也属于此列。
所以后半段的热血青年,元彬演得非常好。
但是前半段那个刻意隐藏自己的冷漠青年,就显得相对平凡了些。
这个长发造型,渔人想一则是在电影里角色刻意隐藏自己,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元彬本人的眼神太过明亮了,的确需要遮掩一下,否则跟人物形象定位不够接近。
在这部电影里,动作戏也是很大的亮点,元彬表现的不错,动作非常干脆利落,宛如角色定位的那个前特工。
当然,优越比例的大长腿也为镜头的美感增色不少。
而这部电影里,让男人们讨厌,女人们喜欢的那个最帅镜头就是受伤以后自己包扎和剃头戏了。
男人们:自己怎么可能剃那么好看,那么帅。
女人们:哇!很帅很man
……
元彬的心底永远住着一位少年
元彬本人是对喜爱的事物或人非常热情的类型,充满了少年的纯真和热血气质。
但面对不熟悉的人或面对夸奖时,却是会害羞的类型。
颁奖礼上,宋允儿台上夸奖元彬,听到后害羞捂脸的元彬
年纪稍大后,可以演出那种岁月带来的看似冷淡的平静气质,但在身体里还燃烧着热情之火。
所以他的大叔角色才大获成功。
从前他电视剧的角色,以深情形象为主,从《蓝色生死恋》的深情富二代形象,到《小盖子》里更升级了,痴恋大他10多岁少妇的少年,正像司汤达里的于连对市长夫人的心灵之爱,此剧里元彬兼具少年的活泼清爽和男人的成熟责任感。
最后的最后,元彬太吝啬了!!!
虽然观众和渔人一样,深刻明白他只想接自己喜欢的剧本或作品的初衷,所以才六七年没有新作,但年华易逝,40岁正是一个男演员的顶峰时期,这个时段,比起太过爱惜自己的羽毛,多接拍一些电影才不算荒废时光啊。
文/渔人娱己

常看韩剧或者韩综的话,会对元彬的《大叔》并不陌生。
《大叔》也被翻译为《孤胆特工》,但私以为,《大叔》比较贴切。
·大叔与女孩
故事的内核并不复杂,像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和《极速救援》的混合体。
故事里,由金赛纶饰演的女孩小米,母亲是瘾君子,因为贪念,偷了黑帮的海洛因,把赃物伪装,当在了元彬饰演的大叔的当铺里。
当铺腌臜昏暗,大叔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无生气。
小米是瘾君子的女儿,母亲说不上丧心病狂,却也常常挨饿,有家归不得,被“正常世界”里的人,比如老师、同学所不齿。
两个被世界遗弃的人,偶然成为了邻居,表面上相互嫌弃,却开始有了抱团取暖的意味。
·试图煽情的同框
在某些剧情里,可以看出导演试图煽情。
或许是电影的前期,大叔的身份尚未揭开,需要保持大叔的神秘感;或者是演员希望在角色处理上,希望体现角色的过度;又或者是在电影前期,演员希望着重打造大叔的孤单,以及对活着的失望,在大叔和小米同框的几场镜头里,大叔更多地是目无表情。
比如,大叔在小卖部买零食,被小卖部爷爷说老看不买,临出门,终于捡起了一根火腿肠。
回到当铺,小米又来蹭饭,大叔显得嫌弃。但继续往下看,就会发现,火腿肠是小米爱吃的、念叨了许久的。
导演的企图也体现在当铺内部的光暗把控上。
当铺的店面总是暗黑无望;一扇门相隔,是大叔的生活区,同桌吃饭的两人,光线柔和。
两相比较,是大叔独自一人时、大叔和小米同框时的内心对比。
另一处镜头,是小米被路人家长认定是小偷。
路人母子对小米言行侮辱,巡警到场,询问小米家长何处,小米指向了路过的大叔。
大叔像个陌生人一样走了。
事实上,大叔的表现与其说“像个陌生人”,不如说“就是个陌生人”。
就好比,你在路上玩手机低头走路。偶然抬头,发现路口站了几个人,你低头重新看手机,继续走路。
这并非《大叔》的剧情,却是情境当下,元彬对大叔的表现的处理,给人的感觉。
电影后面,大叔为此道歉,并给小米解释说,太想认识反而会表现为不认识。
可惜此刻的大叔实在太波澜不惊,过于隐藏和内敛,让人无法体感和共鸣。
从这个角度看,导演的煽情并不成功。
·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大叔
小米母亲和海洛因的秘密被黑帮发现,
黑帮抓住了小米母女,威胁大叔替自己当毒品投递员。
大叔的情绪和过往,开始外露。
在投递毒品和追逐黑帮的过程中,大叔的车被撞开,后备箱弹起,里面是小米母亲裸露的尸体,尸体被缝补得像棒球一样。
体内的器官,包括眼角膜都被掏空。
除了毒品,黑帮还干着买卖器官的勾当。
就连孩子也不放过。
黑帮抓了一群孩子,孩子太小,就养大一些,抓到制毒窝点徒手制毒,连防护设施都省了。
孩子若因为制毒而中毒,濒死时还可以摘下器官贩卖。
真正的一本万利。
大叔寻找着小米的踪迹,找到了制毒窝点,救出了被囚的孩子,把黑帮头目的亲弟弟炸死其中。
黑帮头目终于感受到了切肤之痛,命令手下活剥小米的眼球。
一切线索都在暗示,小米已死。
当大叔来到黑帮大本营,迎接他的,是小米被撞在了玻璃罐子里的一双眼球。
而这个玻璃罐子,最终也被黑帮的残暴打手枪击打爆。
照耀着大叔活下去的那点光,终于彻底熄灭。
在消灭了黑帮打手和头目,为小米报仇以后,大叔举枪对准了自己。
元彬贡献了此剧的高光演技。
·别过来,会沾血
“别过来,会沾血”,是电影里的名台词。
大叔原是一名特工,怀孕的妻子却在自己眼前被活活碾压。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大叔刚买了一双毛茸茸的婴儿鞋,正准备开车离开。此时,大叔接到了一个电话。
镜头好几次在听电话的大叔,和小车里微笑的妻子之间徘徊,在放慢的镜头下,一辆卡车飞速撞击而来,妻子坐着的小车被压成了废铁。
人偶尔会想,如果。
而那段放慢的镜头,像有魔力似的,让人忍不住想,如果大叔没有接电话,如果早一点接到电话,如果早一步开走了小车......
可惜“如果”殊无意义。大叔从此活如行尸,也因此成为了片头里,对一切漠不关心的人。
生无可恋的绝望,在为小米复仇完毕后,再次席卷大叔。
镜头闪回,小米被诬陷为小偷,指着大叔说,大叔是自己的爸爸,大叔事不关己地离开。
其后,大叔向小米道歉。小米脸带生气,口上却说,并不讨厌大叔。
此刻故事里的女孩,有殷切,有期盼,有失望。过早地受过苦的女孩,比同龄人敏感、脆弱。失望了却不敢失望,受伤了却说没有受伤,因为,“如果连大叔都讨厌,就没有可以喜欢的人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奇妙,无意于影响他人,硬撑着让自己不倒下去的自我安慰,不知不觉地竟也变成了他人活下去的勇气。
大叔以为女孩死去,报了仇,却再也没有了活着的理由。
星星之火,不必太多,熄灭了,却什么都不再有。
在大叔即将扣动扳机的时候,小米的声音响起。
意料之中地,小米没有死。玻璃罐子里的眼球,也不是小米的眼球。
大叔空洞的眼神逐渐恢复了生气,然后,对小米说出了名台词:别过来,会沾血。
影片无关爱情,并不会给人“苏”的感觉。
但不知为何,相较于此刻两人劫后余生的拥抱,在警察到场后,两个人一个在警车内,一个站在警车外相望的情景,更让我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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