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信用卡仍欠近6万元,银行要求其妻女偿还被拒「要先证明我们有亲属关系」,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男子去世信用卡仍欠近6万元,银行要求其妻女偿还被拒「要先证明我们有亲属关系」,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男子去世信用卡仍欠近6万元,银行要求其妻女偿还被拒「要先证明我们有亲属关系」,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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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2023-05-28 15:31:18
共有5条回答
幸福树hj02月28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28日

银行不是就是这样玩弄百姓的吗,挺好先让银行证明吧

带花的仙人球02月28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28日

谢谢邀请。法律有明确规定,财产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死者的生前债务,本案法院判决没毛病。实际上银行也知道这个规定,这类案件银行应该经常遇到,只不过走一下诉讼程序,法律认定了,便于银行内部对帐目进行处理。

虎哥观察室03月01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28日

银行这次是碰到狠人了,陈某女儿很机智聪明“先让银行证明我们有亲属关系”吧[捂脸][捂脸][捂脸]

掬土02月28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28日

银行失去了民心

教授的快乐生活03月01日
回答于 回答于02月28日

这里银行的关键问题并非证明亲属关系,因为证明亲属关系,只要到相关的公安局一查就能查清楚。如果真要涉及收回信用卡欠款,是要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证明该男子的借款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虽然规定的是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但是他对于死亡应该也有类似的效力。如果该男子的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以家庭所有的共有财产来清偿,就不仅仅是限于该男子的遗产,也就是还款的财产范围扩大了,扩大到家庭的共有所有财产。上述案例银行之所以败诉,估计根本的原因是银行无法举证证明该男子信用卡借款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这才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而并非什么亲属关系的证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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