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刀万剐即为古代的凌迟,一种用于死刑的刑罚。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残酷的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千刀万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
【出自】: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即日押赴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
在古代从事凌迟刑罚的刽子手都是需要进行长期训练的,当然他们的待遇也是相对较高的。因此为了练就凌迟的绝活,刽子手经常会去肉铺练习刀法,在不断的练习下他们最终会掌握这种残忍的技能。
事实上,剐刑远远不止一千刀。皇帝们为了严重惩罚那些重犯,务必让他们受尽折磨才能出他们心中的恶气。因此,历朝历代,皇帝们对于剐刑的刀数,都有严格的要求。
这种残酷的刑罚第一次被使用,是在五代时期。而正式被皇帝批准作为刑罚,则是在宋仁宗时期——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居然在一个庙号为“仁”的皇帝朝代被立为官方刑罚,也是够讽刺的。
最开始,凌迟被要求必须在第一千二百刀将犯人致死。后来,皇帝们觉得一千二百刀也不够过瘾,于是一点点追加刀数。到后来,甚至被要求达到三千六百刀。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另外据莫言著作《檀香刑》的说法,刽子手行刑前还会猛然拍罪犯胸口一下,让心脏紧缩,减缓血液流速,防止罪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被凌迟酷刑的一些人
方孝儒是明代着名的散文家,学富五车、才华横溢,朱棣夺得皇位后要他投降并命他起草诏书,他却写了"燕贼篡位"四字!朱棣要灭其九族,他破口大骂,灭我十族又如何?人本有九族,何来第十族?朱棣横下一条心,把方孝孺的朋友门生也列作一族,连同宗族合为“十族”,总计873人全部凌迟处死!
刘瑾是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最后被判处凌迟,钦定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凌迟三日。
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
另一个明朝有名的遭凌迟的就是明末大将袁崇焕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
石达开,被凌迟处死。石达开被慈禧以“剐刑”处死的,一共在石达开身上割了一千三百多片,真正的千刀万剐,十分凄惨。




千刀万剐——就是磔刑,即凌迟处死。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出自: 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即日押赴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
磔刑与凌迟处死
磔刑是古代一种酷刑,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 传说远在夏朝建立之前的虞舜时代已经有了刑法,《左传》中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磔,即古代祭祀时分裂动物牲体以敬神,磔刑就是分裂肢体。

在先秦时代,磔刑就是把人垛碎煮熟,即烹饪,秦汉以后磔刑,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最残忍的具五刑,集黥、劓、刖、笞、枭首于一身,然后剁碎弃市,涉嫌诽谤的还要断舌,十分恐怖害怕。
凌迟,俗称"剐",则是五代时的新发明,宋仁宗时才明文列入法典,与斩、绞并列。《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指咽喉),当时之极法也。"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的区别,而明代则进一步攀升到千刀以上,"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

受过千刀万剐的人
历史上受过凌迟酷刑的人不在少数,从明朝开始,明朝最具代表的就是大太监刘瑾,刘瑾是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最后被判处凌迟,钦定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凌迟三日。
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就是为了让他多死几天,增加痛苦,所以一直没动要害,而且天天敷药,喂营养品。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郑鄤是明朝第二个受此刑的人,他是天启年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年间遭内阁首辅温体仁诬陷,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
赫赫有名的抗金名将袁崇焕也是被崇桢皇帝外以凌迟处死。据说袁崇焕被押解到法场路上,刽子手就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于是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袁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

清朝时太平天国起义军将领翼王石达开,在大渡河被湘军骆秉章部围困后,亲赴敌营求死以乞求骆秉章放过三千部下,最后在成都凌迟处死。据说在受刑时没叫一声。康熙平三翻时福建耿精忠反叛兵败后被凌迟处死。还有一个为清末京津大盗康八爷,最后惊动慈禧太后,被凌迟处死。
除了男人受凌迟处死,女人也不少,大清开国长公主莽古济,这位莽古济是金太祖努尔哈赤的大女儿,也是皇太极的姐姐。因与努尔哈赤的嫡子莽古尔泰想密谋杀了当时的皇帝皇太极,被判凌迟300多刀。
刽子手
刽子手是门技术活,想干这行需先拜师。对于技术师傅的要求非常严格,在每日的练刀中,师傅都会拿一个冬瓜,在其上面画条线,落刀之时必须不偏不倚正好沿线砍下冬瓜才算合格。

在古代刽子手也是一门职业,有些也是世袭的,即子承父业。刽子手首先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这不同于战场杀人,随机性强,没有心理负担。刽子手是一种职业,天天就是靠这吃饭,每一次杀人都会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要是没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根本干不了刽子手。
至于凌迟的刽子手怎么选史书上没有细说,但是一般的刽子手只是砍几刀,很快就完了。凌迟却是必须按皇帝要求割够多少刀,少一刀也不行。而且不能随便把人弄死,必须让他一直活着,要是上来一手弄死了就失去凌迟的意义了。所以凌迟的刽子手即要时刻记住割了多少刀,还要保证不把人弄死,因此不好当。

1905年3月的北京菜市口,街口空地上聚集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围着一根松木杆子大声哄闹,不时还有凄厉的惨叫从中发出。当时法国驻华使馆的卫兵们在闲逛中发现了这一情形,惊悚之余又倍感奇特。于是他们怀着这份心情朝这个方向走去,艰难地拔开人群,很快一个让他们记忆终身的景像出现在他们的视觉中,他们忍不住口中呼唤上帝……原来,他们遇到了中国最后一次执行的凌迟。
凌迟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申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自宋代开始出现,元代以后正式进入国家刑典,明清以来成为最具威慑力的死刑之一。现代仍在沿用的成语,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往往说他“死不足惜、死有余辜”,既然死都不足以谢罪,那么只能“千刀万剐”了。

法国卫兵们亲眼目睹的这次凌迟现场,就行刑三人次,他们在呕吐祈祷之余,还有时间拿起相机拍上几张,后来发回法国,做成了人类学家们颇感兴趣的“风俗”明信片。当然,法国卫兵们并不知道,他们看到的是相当“珍贵”的中国古代刑法体系中最大酷刑的最后一次实例,一个月之后,在中国刑法中,“凌迟”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1905年4月,紫禁城中的慈禧太后在一份奏折中批示,文曰:“我朝入关之初,立刑以斩罪为极重。顺治年间修订刑律,沿用前明旧制,始有凌迟等极刑。虽以惩儆凶顽,究非国家法外施仁之本意。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千刀万剐
一、释义

在中国古代,为了维护专制统治,统治者们设计了很多的酷刑。其中一项极刑就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简单的说就是将犯人的身体一刀一刀的割下,使犯罪者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痛苦,直至死去。
二、适用范围
千刀万剐这种酷刑也不是所有罪行都适用,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行为:
谋反:发动重大的暴动、造反、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女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三、持续时间
开始于北宋,结束于清末。
四、程度
千刀万剐执行的程度也不同,少的八刀、十六刀、三十二刀,多的3000多刀,如明朝的刘瑾。
五、行刑人选择

千刀万剐的要求也高,假如皇帝要求要割3000刀,那么刽子手就不能多砍一刀,也不能少砍一刀,同时还得保证3000刀之后,犯人才能死,如果不能完成这些要求,说明行刑人行刑失败,行刑人也要受到惩罚。因此他们受到了专业的训练,行刑时他们把犯人绑在一个柱子上,将犯人的全身裸露,然后将渔网覆盖在犯人身上,然后在按照一定的顺序一刀一刀......
这种行刑人也是技术工种,据资料记载,清朝刑部登记在册的行刑人也就只有4名。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古代的所谓千刀万剐,其实就是刑律里凌迟处死的另一种说法,也是刑律死刑里最残酷的一种,是对那种特别让人痛恨的死刑犯的一种极端处决方法。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这种死刑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社会危害极大,民愤极大,广大人民群众痛恨得无以复加,不知道应该怎么惩办这种人才好,一刀杀了,大家都感觉太便宜这个罪犯了,故此,才会用刑律中最残酷、最恶毒、最让罪犯不舒服的律条处死:凌迟。
凌迟,就是把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但又不能让他那么轻松地死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但还不打算让犯人马上就死,让其慢慢享受到最大的痛苦,意在震慑那些潜在的犯罪者。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

有人说,凌迟应该达到3600刀,也有说1200刀,犯人才应该死,否则就说明行刑人水平有限,不成功。
作为古代王权时代的刑律,尽管凌迟这种刑法在我国古代典籍中记载很多,但其实并没有明确必须达到多少刀的说法。
到清朝时,凌迟,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等几种。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

比如关汉卿《窦娥冤》载:就有“剐一百二十刀处死”的说法。我认为,这仍然是一种虚构的数字,不一定非得达到120刀。
总之,是不想让死刑犯那么痛快地死去罢了。既有其不尊重人性的消极成分,也有其震慑犯罪的积极意义。
至于说这个行刑者是怎么选出来的,这个应该是比较简单的。
我们知道,不管什么时代,也不管是什么行业,都不是适合每个人的。古代的行刑者,不像后来的行刑是用枪,古代主要是以刀作为行刑工具。按照这个思路,我们预设了几种刽子手的选项。

一,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杀猫、杀狗、杀鸡、杀鸭,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更何况是每天的职业是杀人。由此我们也可以想到,行刑人具备的一些基本心理素质。
二,从杀生行业里选
作为刽子手,肯定不能是杀人犯,因为但凡是杀人犯,基本上都被处决了。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行刑者的条件。行刑者是一种职业,不是罪人。
因此必须是从杀生行里选。故此,我个人认为,很多刽子手最早应该都当过屠夫。比如杀猪多少年以后,他才有胆量当刽子手去杀那些罪犯。

三,穷困潦倒的人
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特殊工种,一般人是不会去干的,也干不了。但有些穷困潦倒的人,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走上这条路。比如大多数太监,就是因为家里穷困潦倒,不得已走进皇宫内院,当了太监的。既要承受身体上的不适,也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
四,传承
有些应该是子承父业,但大多数应该是跟着师父学的。因为这种人很少有后代。

结论
不管怎么说,刽子手,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不管这个犯人生前怎么作恶,他毕竟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且,杀生害命这种营生,一般正经人家的子弟肯定是不会去做的。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影响,杀生毕竟是一种损阴丧德的行为。
另外,这种人很难娶到老婆。试想一下,哪个正经人家的女儿,会找一个刽子手当丈夫呢?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但作为一种职业,再怎么特殊,也总得有人去干。
当然,既然是一种职业,它里面肯定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技术含量在,尤其是执行那些需要凌迟处死的犯人。

这个问题太残忍血腥啦!真是不愿细说。
“千刀万剐”这只是民间的说法,作为刑罚名称叫作凌迟。这种刑罚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正式将“凌迟”写进法律条文的应该是在大辽。
据南宋诗人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看看陆游的记载,就知道凌迟是多么残忍的酷刑了吧!把犯人身上的肌肉一片一片地割完,人还清醒地活着,眼睛看得到自己的身体慢慢变成白骨架,耳朵也能听见自己身上鲜血流淌的声音。想想都会不寒而栗!

凌迟之邢发展到明朝,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行刑时一般都会从胸部开始,依次到上臂继而到大腿,再轮到身体各部肌肉,最后才会割破喉管结束生机。总之执行这种刑罚的人,用刀技术堪比外科医生,手法还要精湛。宋朝时规定凌迟刀数一般在8到120刀,要看犯人犯罪情节而定。到了明朝往往要超过千刀才行,最多的时候已达三千多刀。在刀数未满之时,如果让犯人提前死了,那负责行刑的人就会受到惩罚。受此刑而死的人,往往死前痛不欲生,死后体无完肤,死壮惨不忍睹。

如此灭绝人性的刑罚,实不忍过多赘述。直到1905年4月24日,凌迟终于被正式废除了。

千刀万剐是凌迟的极刑。太平天国石达开大渡河边,为救三军甘冒风险,自投罗网。被清兵绑在大树行万刀刑,据说刽子手练就万刀致死的绝招:一刀丶一刀慢慢致人于死。
石达开不愧为太平天国第一虎将,强忍万刀精雕细刻:面不改色,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至死微笑以对。
历史上关公无麻醉药刮骨疗伤,刘伯承无麻醉药治疗眼患,都是令人叫绝的。
而石达开身受千刀万剐而英勇就义,那更是人间惨烈悲壮之极。

在看古装电视剧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见皇帝说凌迟处死,可能大家会认为是凌晨处死,但事实上凌迟处死并不是这样。
方式
凌迟处死,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古代死刑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拿刀子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片的割下来,直至犯人痛苦而死。
民间传言说“凌迟”处死时,刽子手会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叫作“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据说每次下刀时刽子手的助手还会负责报告所割的刀数,然后将割下来的肉,放在桌子上排列等待检查,有的则是直接扔到地上,有的甚至直接卖给围观的群众。
行刑人
这种刑罚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
历史上有好几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比如说明朝的大宦官刘瑾,因造反被皇帝下令处以凌迟三日,中间还不允许刘瑾昏死,晕过去要再把他叫醒,一共是3357刀,整整三日,刘瑾死的也真够痛苦的。
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无恶不作,仗着有枪就随意杀人。康小八屡屡出来作案,最后被抓起来行凌迟之刑,行刑的时候老百姓们都欢呼庆祝这么一个恶霸终于死了。
还有,康小八创下了中国凌迟处死被剌刀数最多的记录,足足有3784刀。
由来
凌迟最早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
唐朝以前最高的刑罚是斩首,五代以后才增加了凌迟这种刑法,最早出现在《 辽史·刑法志》,是一种肉刑的名目。古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但实施方法都差不多。
直至清末封建制度被解除,这种残酷的刑法也被废除了。
这种行刑罚光听着就让人毛骨悚然了,实在狠毒啊。

“凌迟”又称“陵迟”,俗名“剐”,就是用刀把肉一块块地割光,是我国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宋史·刑法志》:
“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抉的意思是割断;吭的意思是咽喉。死刑已有绞刑而又用凌迟,无非是为了使“罪犯”死得更加痛苦,以凶暴来震撼人心。
“凌迟”最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唐代最重的刑只是斩首,到五代时才开始在刑法外设立。
“凌迟”作为法外之刑,最早始于五代时期(公元907—-960年)。当时,为加重死犯的痛苦,执行死刑时采用零刀碎割的办法,使受刑人慢慢地死去,类似于丘陵缓慢—下低之势,因此称之“陵迟”。末时沿用此刑。自宋神宗熙宁(1068年)以后颇为盛行,自辽代起,“凌迟”开始入律,定为正式的刑名。《辽史·刑法志》记载:
“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元、明、清代均袭此制,但行刑之法,各代不尽相同。《水浒》第二十七回:
“(王婆)峻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武松带上行枷,看剐了王婆。”
历史中关于凌迟的记载
据《渭南文集》记载凌迟: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国史旧闻》对凌迟的记载颇细,
“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日”。
1542年十月二十一日凌晨,明代凶暴的嘉靖皇帝尚在熟睡,十几个宫女决定趁机把他勒死,大家一齐动手,可惜误把绳套拴成了死结,拉了半天也没勒死,最后事情败露。嘉靖下圣旨说:“这群逆婢,死有余辜,”“不分首从,都依律凌迟处死。”很快,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被绑赴市曹,凌迟处死示众。家属们也一律处决。
但与此案有牵连的宁嫔王氏和端妃曹氏,没有与十六个宫女一同凌迟。根据分析,她二人可能是在紫禁城里被秘密凌迟的,因为凌迟就是剐刑,要先把四肢割肉离骨,再断咽喉,然后把尸身斩断,把人头悬挂在木竿上示众。行这种刑都要脱掉衣服,原来与皇帝有过关系的、有身份的妃嫔曹王氏,似乎不便于拉在街头凌迟。
凌迟之刑被废除,已是20世纪初期的事了。当时在内外矛盾冲击之下。清廷统治下的半封建秩序已无法维持,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年),凌迟以及枭首戮尸等法被“永远删除,俱改斩决”。凌迟的血腥历史竟达一千年之久。

明朝的大太监刘瑾,因为贪污腐败被明武宗抄家,在抄家的过程中,还意外发现了刘瑾藏了两把匕首,让明武宗对“刘瑾意图谋反”的话深信不疑,因此下令将刘瑾凌迟处死,历时3天,共被割3357刀,手段非常残忍。
明武宗担心刘瑾没有这么多的肉可以割,就下令:将刘瑾的衣服全部脱掉,用渔网把他全身包裹严实,让刘瑾的肉透过渔网漏到外面,再一刀一刀地割。
在行刑时,每割10刀歇1次,第一天共割了357刀,割下来的肉跟指甲盖差不多的大小,自胸口从左至右开始动刀。
据说,第一天行刑完,晚上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两碗白粥。后来,为了让刘瑾撑过3天再死,还给他喂了碗参汤。
凌迟,即古代的千刀万剐,顾名思义就是,将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掉,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直至最后一刀,犯人才可以断气。
千刀万剐,属于死刑的一种,用于罪大恶极的罪犯。如造反、杀人等罪行。
这种残酷的刑罚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当时审犯人时,或者用长钉刺入手足,或者以短刀脔人肌肤,以致一连好几天,受刑人虽已经活不成,但还未死去。
到了宋朝,宋真宗认为这个刑罚太过残忍,而予以禁止。
到宋仁宗时,又提出对特别犯罪的首犯和主犯使用凌迟。不过,此刑并未在宋朝正式入律,而是在辽国成为法定的刑种。
元明清各代均沿用,清朝时,刑律明确规定对“首恶:谋反”要用凌迟处死。
同治五年(1866年),英国驻华支使使馆参赞威妥玛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建议:停止凌迟。结果清朝廷只允许由洋人交付的犯人免用凌迟。
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才正式被废除。
凌迟的具体行刑方式并不一致,有切8刀的,也有切24刀、36刀、72刀和120刀等。
据记载,24刀的切法如下:
①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
②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
③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
④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
⑤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
⑥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
⑦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
⑧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除此之外,行刑顺序也有所限制:
如果是男犯人,先从上半身开始,然后依次按照胸部、生殖器官、大腿、手臂、腹部、臀部、五官的顺序进行;
如果是女犯人,就按照胸部、生殖器官等的顺序。
行刑前,需要把犯人吊在一个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支架上,然后刽子手会猛拍罪犯胸口一下,为了让心脏紧缩,减缓血液流速,防止罪犯失血过多而死。
在行刑过程中,如果犯人血流不止,刽子手会用冷水或者酸醋浇在犯人身上,让其体温下降,血流降缓。
据民间传闻,凌迟时,刽子手会先在犯人的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和刽子手四目相对,影响刽子手行刑。
切割时,一组人员负责报刀数,一组人员负责行刑,切好的肉要放在桌子上等待检查,也有丢到地上的。
据说,割下来的肉会卖给旁观者,尤其是被害的人家会抢着买来吃,一文钱一块肉。
犯人在被凌迟处死的时候,对刀数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对刽子手有严格的从业资格限制。
在古代,刽子手是一门职业,有的是子承父业,但也有的是后天训练出来的。
刽子手需要有超强的心理素质,而且必须按照皇帝的命令砍够多少刀,犯人才能死亡。多一刀不行,少一刀也不行,否则刽子手会被处以刑罚。
从事凌迟刑罚的刽子手需要拜师学艺,长期训练,一般来说,技术师傅会在每日训练中,拿一个冬瓜,在上面画条线,训练者落刀之时必须不偏不倚地沿线砍下冬瓜才行。
为了练就精准的手艺,刽子手需要去肉铺练习刀法,直到最终掌握这种手艺。
可见,刽子手这个工作不好做。

我来啦,趣历史bot的第 1 条回答
千刀万剐就是古代酷刑之一的凌迟。不多说,贴上莫言在《檀香刑》里对凌迟的描述,大家来体验一下。能全看完的我敬你是一条好汉~
赵甲往前跨一步,与钱雄飞站成对面,徒弟把精钢锻造的凌迟专用小刀递到他的手里,他低沉地呜噜一声: “兄弟,得罪了!” 钱雄飞竭力做出视死如归的潇洒模样,但灰白的嘴唇颤抖不止。钱的掩饰不住的恐惧,恢复了赵甲的职业荣耀。他的心在一瞬间又硬如铁石,静如止水了。面对着的活生生的人不见了,执刑柱上只剩下一堆按照老天爷的模具堆积起来的血肉筋骨。他猛拍了钱雄飞的心窝一掌,打得钱双眼翻白。就在这响亮的打击声尚未消失时,他的右手,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就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钱的右胸脯上旋了下来。这一刀恰好旋掉了钱的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赵甲按照他们行当里不成文的规矩,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背后的袁大人和众军官展示。然后又展示给操场上的五千士兵。他的徒弟在一旁高声报数: “第一刀!” 他感到那片肉在刀尖上颤抖不止,他听到身后的军官们发出紧张地喘息,听到离他很近的袁大人发出不自然的轻咳,不用回头他就知道众军官的脸已经改变了颜色。他还知道,他们的心、包括袁世凯袁大人的心,都跳动得很不均匀,想到此他的心中就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快感。近年来,落在了刑部刽子手里的大人们实在是太多了,他见惯了这些得势时耀武扬威的大人们在刑场上的窝囊样子,像钱雄飞这样的能把内心深处对酷刑的恐惧掩饰得基本上难以党察的好汉子,实在是百个里也难挑出一个。于是他感到,起码是在这一刻,自已是至高无上的,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 他将手腕一抖,小刀子银光闪烁,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嗖地飞起,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如一粒沉重的鸟屎,啪唧一声,落在了一个黑脸士兵的头上。那士兵怪叫一声,脑袋上仿佛落上了一块砖头,身体摇晃不止。 按照行里的说法,这第一片肉是谢天。 一线鲜红的血,从钱胸脯上挖出的凹处,串珠般地跳出来。部分血珠溅落在地,部分血珠沿着刀口的边缘下流,濡红了肌肉发达的前胸。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一下子就旋掉了左边的乳粒。现在钱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 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钱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这是刑部大堂狱押司多少代刽子手在漫长的执刑过程中,积累摸索出来的经验,可谓屡试不爽。 钱的脸还保持着临刑不惧的高贵姿态,但几声细微得只有赵甲才能听到的呻吟,仿佛是从他的耳朵眼里冒了出来。赵甲尽量地不去看钱的脸,他听惯了被宰割的犯人们发出的凄惨号叫,在那样的声音背景下他能够保持着高度的冷静,但遇到了钱雄飞这样能够咬紧牙关不出声的硬汉,耳边的清净,反而让他感到心神不安,仿佛会有什么突然的变故出现。他聚精会神地把这片肉扎在刀尖上,一丝不苟地举起来示众,先大人,后军官,然后是面如土色、形同木偶的士兵。他的助手在一旁高声报数: “第二刀” 据他自己分析,刽子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身上脔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产生的法律和心理的基础是: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 赵甲在向众人展示挑在刀尖上的第二片钱肉时想到了多年前跟随着师傅学艺时的情景。为了练出一手凌迟绝活,狱押司的刽子手与祟文门外的一家大肉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他们将不知多少头肥猪,片成了包子馅儿,最后都练出了秤一样准确的手眼功夫,说割一斤,一刀下来,决不会是十五两。在余姥姥执掌狱押司刽子班帅印时,他们曾经在西四小拐棍胡同开办过一家屠宰连锁店,前店卖肉,后院屠杀,生意一度十分兴隆。但后来不知是什么人透了他们的底儿,使他们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们不但不再来这里买肉,连路过这里时都避避影影,生怕被他们抓进去杀了。他记得在师傅的床头匣子里,有一本纸张发黄变脆的秘迹,那上边绘着笨拙的图画,旁边加注着假代字很多的文字。这本书的题目叫做《秋官秘集》,据师傅说是明朝的一个姥姥传下来的。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刑罚及施行时的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图文并茂,实在是这一行当的经典著作。师傅指点着书上的图画和文字,向他和他的师兄弟们详细地解说着凌迟刑。书上说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的,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的,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的,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他记得师傅说,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罪犯毙命之时。 所以,从何处下刀,每刀之间的间隔,都要根据犯人的性别、体质来精确设计。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师傅说,完美的凌迟刑的最起码的标准,是割下来的肉大小必须相等,即便放在戥子上称,也不应该有太大的误差。这就要求刽子手在执刑时必须平心静气,既要心细如发,又要下手果断;既如大闺女绣花,又似屠夫杀驴。任何的优柔寡断、任何的心浮气躁,都会使手上的动作变形。要做到这一点,非常的不容易。因为人体的肌肉,各个部位的紧密程度和纹理走向都不相同,下刀的方向与用力的大小,全凭着一种下意识的把握。师傅说,天才的刽子手,如皋陶爷,如张汤爷,是用心用眼切割,而不是用刀、用手。所以古往今来,执行了凌迟大刑千万例,真正称得上是完美杰作的,几乎没有。其大概也就是把人碎割致死而已。所以愈到近代,凌迟的刀数愈少。 延至本朝,五百刀就是最高刀数了。但能把这五百刀做完的,也是凤毛麟角。刑部大堂的刽子手,出于对这个古老而神圣的职业的敬重,还在一丝不苟地按照古老的规矩办事,到了省、府、州。县,鱼龙混杂,从事此职业者多是一些地痞流氓,他们偷工减力,明明判了五百刀凌迟,能割上二三百刀已是不错,更多的是把人大卸八块,戳死拉倒。 赵甲把从钱身上旋下来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说法,这是谢地。赵甲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钱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至此,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十分之一。徒弟给他递上了一把新刀。他喘了两口粗气,调整了一下呼吸。他看到,钱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他的心情比较安定,活儿做得还不错,血脉闭住了,五十刀切尽胸肌,正好实现了原定的计划。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眼前这个汉子,一直不出声号叫。这就使本应有声有色的表演变成了缺乏感染力的哑剧。他想,在这些人的眼里,我就像一个卖肉的屠户。他对这个姓钱的深表钦佩。除了开始时的两刀,他发出了几声若有若无的呻吟之外,往后他就不出声息了。他抬头看看这个英武青年的脸。只见他头发直竖,双目圆睁,黑眼珠发蓝,白眼珠发红,鼻孔炸开,牙关紧咬,腮帮子上鼓起两条小老鼠般的肌肉。这副狰狞的面孔,着实让他暗暗地吃惊。他的捏着刀子的手,不由地酸麻起来。按照规矩,如果凌迟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旋去裆中之物。这地方要求三刀割尽,大小不必与其它部位的肉片大小一致。师傅说根据他执刑多年的经验,男犯人最怕的不是剥皮抽筋,而是割去裆中的宝贝。原因并不是这部位被切割时会有特别的痛苦,而是一种心灵上的恐惧和人格上的耻辱。绝大多数的男人,宁愿被砍去脑袋,也不愿被切去男根。师傅说无论多么强悍的男人,只要把他的档中物一去,他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这就跟剪掉烈马的鬃毛和拔掉公鸡的翎毛一个道理。赵甲不再去看那张令他心神不安的悲壮面孔。他低头打量着钱的那一嘟噜东西。那东西可怜地瑟缩着,犹如一只藏在茧壳中的蚕蛹。他心里想:伙计,实在是对不起了!他用左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右手快如闪电,嚎,一下子,就割了下来。他的徒弟高声报数:“第五十一刀!” 他把那宝贝随手扔在了地上,一条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遍体癞皮的瘦狗,叼起那宝贝,钻进了士兵队里。狗在士兵的队伍里发出了转节子的声音,很可能是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时,一直咬住牙关不出声的钱雄飞,发出了一声绝望地嚎叫。 赵甲对此尽管早有思想准备,但还是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打闪一样眨巴着,他只感到双手灼热。胀麻,仿佛有千万根烧红了的针尖,刺着自己的手指,难忍难挨的滋味无法形容。钱的嚎叫声非驴非马,十分地疹人。他的嚎叫,让在场观刑的武卫右军全体官兵受到了深刻的刺激和巨大的震动。按理说袁世凯袁大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赵甲无暇回头去探看自己身后的袁大人和他的高级军官们的表情,他听到那些马都在打着表示惊恐的响鼻,马嘴里的嚼铁和脖子下的铃锋发出丁丁当当的声响。他看到执刑柱后那被绑腿缠得紧绷绷的腿都在不安地抖动着。钱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嘭嘭’的声音清晰可闻。 赵甲担心那颗心撞断肋骨飞出来,如果那样,这次策划日久的凌迟大刑就等于彻底失败了。那样不但丢了刑部大堂的面子,连袁世凯大人的脸上也不光彩。他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此时,钱的脑袋也前后左右地大幅度摆动摇晃着,他的脑袋撞击得执刑柱发出沉闷的声响。血洇红了他的眼睛。他的五官已经扭曲得面目全非,谁见了这样一张脸一辈子都会噩梦连连。这种情况赵甲没有遇到过,他的师傅也没讲过。他的两只手麻胀得难受,几乎握不住那柄小刀子。他抬头看看徒弟,这小子面色如土,嘴咧成一个巨大的碟子,指望他来接手完成任务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硬着头皮弯下腰去,抠出钱的一个睾丸——因为它们已经缩进囊里,必须抠——一刀旋下来。第五十二刀,他低声提醒已经迷糊了的徒弟。徒弟用哭腔喊叫报数: “第……五十二……刀……” 他把那个东西扔在了地上。他看到它在地上的样子实在是丑陋无比,他体验了多年未曾体验过的生理反映:恶心。 “***的……畜生啊!”仿佛石破天惊,钱雄飞竟然抖擞起精神大骂起来,“袁世凯,袁世凯,你这个好贼,吾生不能杀你,死后化为厉鬼也要取你的性命!” 赵甲不敢回头,他不知道自己身后的袁大人的脸是什么颜色。他只想抓紧时间把这个活儿干完。他再次弯下腰去,抠出了另一个丸子,一刀旋下来。就在他将要立起的瞬间,钱雄飞张口在他的头上啃了一口。幸亏隔着帽子,才没被咬出脑浆。 尽管隔着帽子,钱雄飞的牙齿还是咬破了赵甲的头皮。事后他感到不寒而栗,如果当时被钱咬住脖子,他就会被连连地蚕食进去;如果被钱咬住耳朵,耳朵绝对没了。 他感到头顶一阵奇痛,情急之中猛地将脑袋往上顶去,这一下正好顶中了钱雄飞的下巴。他听到钱雄飞的牙齿与舌头咬在了一起,发出了令人心悸的“ 咯唧”声。鲜血从钱的嘴里喷出来。钱的舌头烂了,但他还是詈骂不止。尽管他的发音已经含混不清,但还是能听出,他骂的还是袁世凯。第五十三刀。赵甲随便地扔掉了手中的丸子。他的眼前金星飞进,感到头晕目眩,胃里的一股酸臭液体直冲咽喉,他紧咬牙关,暗暗地提醒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呕吐,否则,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赫赫威名就葬送在自己手里了。“割去他的舌头!” 他听到袁大人威严而恼怒的声音在脑后响起。他不由地回了头,看到了袁大人青紫的面皮。他看到袁大人拍了一下膝盖,确凿的命令又一次从那张阔嘴里发出: “割去他的舌头!” 赵甲想说这样做不合祖宗的规矩,但他看到了袁大人恼羞成怒的样子,就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还有什么好说的?连当今皇太后都敬让三分的袁大人的话就是规矩。他转回身,对付钱雄飞的舌头。 钱的脸已经胀开了,血沫子从他的嘴里噗噜噗噜地冒出来,根本就没法子下刀。 要挖去一个疯狂的死刑犯的舌头,马虎就是虎口里拔牙齿。但他没有胆量不执行袁大人的意见。他用最短的时间回顾了师傅的教导和师傅传授给他的经验,然而,没想到任何的可资借鉴的东西。钱还在呜噜着骂人,袁大人第三次说: “割去他的舌头!” 在这关键的时刻,祖师爷的神灵保佑着他生出了灵感。他将小刀子叼在嘴里,双手提起一桶水,猛地泼到了钱的脸上。钱哑口了。趁着这机会,他伸手捏住了钱的喉咙,往死里捏,钱的脸憋成了猪肝颜色,那条紫色的舌头吐出唇外。赵甲一只手捏着钱的喉咙不敢松动,另一只手从嘴里拿下刀子,刀尖一抖,就将钱的舌头割了下来。这是个临时加上的节目,士兵队里,起了一片喧哗,仿佛潮水漫过了沙滩。 赵甲用手托着钱舌示众,他感到那条不屈的舌头颤抖不止,垂死的青蛙也是这样。第五十四刀,他有气无力地说。说完他就将钱舌扔在了袁大人面前。“第五十……四刀……”他的徒弟报数。 钱雄飞的脸色变成了金子一样的颜色。血从他的嘴里喷出来。他的身上,血和水混合在一起。没有了舌头,他还在骂,但发音已经十分困难,尽管知道他还在骂,但骂的什么,谁也听不出来了。 赵甲的双手灼热难熬,他感到他的手随时都会变成火焰烧成灰烬。他感到自己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但高度的敬业精神不允许他中途罢手。尽管因为袁大人下令割舌,打乱了程序,他完全可以将钱尽快地草率地处死,但责任和他的道德不允许他那样做。他感到,如果不割足刀数,不仅仅亵渎了大清的律令,而且也对不起眼前的这条好汉。无论如何也要割足五百刀再让钱死,如果让钱在中途死去,那刑部大堂的刽子手,就真的成了下九流的屠夫。 赵甲用盐水毛巾揩干钱雄飞被水和血污染了的身体。蘸湿毛巾时,他把自己灼热的双手放在水桶里浸泡了片刻,提起来擦干。钱的无舌的嘴巴还在积极地开合着,但发出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赵甲明白,执刑的速度必须加快,切割的肉片必须缩小,血管密集的部位必须回避,原来的切割方案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这不能怨刑部大堂的刽子手无能,只怨袁大人乱下命令。他用观众觉察不到的小动作,用刀尖在自己的大腿上戳了一下,让尖利的痛楚驱赶麻木和倦怠,同时也借此分散自己对灼热的双手的关注。他抖擞精神,不再去顾念身后的袁世凯和他的部下们,更不去理睬前面那无法捉摸的五千士兵。他操刀如风,报数如雹,那些从钱身上片下来的肉片儿,甲虫一样往四下里飞落。他用两百刀旋尽了钱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了钱双臂上的肌肉,又在钱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钱的生命已经垂危,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团团的泡沫,他的内脏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汗流浃背,双腿间黏糊糊的,不知是血还是汗。为了成就钱雄飞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只剩下最后的六刀了。赵甲感到胜券在握,可以比较从容地进行最后的表演了。 他用第四百九十刀割下了钱的左耳。他感到钱的左耳凉得如同一块冰。接下来的一刀他旋下了钱的右耳。当他把钱的右耳扔在地上时,那条已经撑得拖不动肚子的瘦狗,蹒跚过来,尖着鼻子嗅了嗅,便不胜厌烦地转身走了。从瘦狗的屁股里,窜出一股东西,异臭扑鼻。钱的双耳寂寞地躺在地上,宛如两扇灰白的贝壳。赵甲想起师傅说过,当年在菜市口凌迟那个绝代名妓时,切下她的玲珑的左耳,真是感到爱不释手,那耳垂上还挂着一只金耳环,环上镶嵌着一粒耀眼的珍珠。师傅说法律决不允许他把这只美丽的耳朵掖进自己的腰包,师傅只好把它无限惋惜地扔在地上。 一群如痴如醉的观众,犹如汹涌的潮水,突破了监刑队的密集防线,扑了上来。疯狂的人群吓跑了吃人肉的凶禽和猛兽。他们要抢那只耳朵,也许是为了那只挂在耳垂上的金耳环。师傅见势不好,风快地旋下妓女的另外一只耳朵,用力地、夸张地甩到极远地方。疯狂的人群立刻分流。师傅真是聪明过人啊! 此时的钱雄飞样子可怕极了。赵甲要下第四百九十七刀了。按照规矩,此时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剜掉犯人的双眼,一种是割去犯人的双唇。但钱的嘴唇已经破烂不堪,实在不忍心再下刀。赵甲决定了挖他的双眼。他知道钱雄飞死不瞑目,但死不瞑目又有什么用处呢?兄弟,老哥哥不能征求你的意见了,剜去你的双眼,让你做一个安分守己的鬼去吧,眼不见,心不乱,省得你到了阴曹地府还折腾。阳间不许折腾,阴间也不许折腾。无论在哪里,折腾都是不允许的。 赵甲把尖刀对准钱的眼窝时,钱的眼睛突然地闭上了。这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心中对钱的配合感激万分,因为即使对杀人如麻的职业刽子手来说,剜去目光炯炯的眼睛,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他抓紧了这大好的时机,让刀尖沿着钱的眼眶转了一圈……第四百九十七刀,他有气无力地报了数字。 “四百九十七……”徒弟的声音比他的声音还要无力。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赵甲不得不对钱雄飞那只火炭一样的独眼动刀子了。那只眼睛射出的仿佛不是光线,而是一种炽热的气体。赵甲的手已经烧焦了,几乎捏不住滑溜溜的刀柄了。他低声地祷告着:兄弟,闭眼吧……但是钱不闭眼。赵甲知道没有时间可以拖延了。他只好硬着心肠下了刀子。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噬噬”声响,这声响袁世凯听不到,那些站在马前、满面惶恐、不知道会不会免死狐悲的军官们也不会听到,那五千低着头如同木人的士兵也不会听到。他们能听到的,只有钱雄飞那残破的嘴巴里发出的像火焰和毒药一样的嗥叫。 这样的嗥叫可以毁坏常人的神经,但赵甲习以为常。真正让赵甲感到惊心动魄、心肝俱颤的是那刀子触肉时发出的“噬噬”声响。一时间他感到目不能视、耳不能听,那些咝咝的声响,穿透了他的肉体,缠绕着他的脏器,在他的骨髓里生了根,今生今世也难拔除了。第四百九十八刀……他说。 他的徒弟已经晕倒在地上。 又有数十名士兵跌倒在地。 钱的两只眼睛亮在地上,尽管上边沾满了泥土,但还是有两道青白的、阴冷的死光射出,似乎在盯着什么。赵甲知道,它盯着袁世凯。这样的两只眼睛射出的光芒,会经常地让袁世凯袁大人忆起吗?赵甲木木地想着。 执刑至此,赵甲感到乏透了。不久前处斩六君子,那也是轰动全中国、甚至轰动全世界的大活儿。为了报答刘光第大人的知遇之恩,他带着徒弟们,把那柄锈蚀得如锯齿狼牙一样的“大将军”磨得吹毛寸断,连那五君子,也跟着刘大人沾了光,享受了天下第一的无痛快刀。他用“大将军”砍去他们的头颅时,那真是如风如电,相信他们只是感到脖子上一阵凉风吹过,脑袋已经与脖子分离。由中刀速太快,他们无头的身体,有的往前爬行,有的猛然跃起,他们的头脸上的表情更是栩栩如生。 他相信他们的身体与头颅脱离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们的脑袋还在敏锐地思想着。 执刑了六君子,京城里传遍了刑部大堂刽子手们创造的人间奇迹。六君子受刑后的种种行状,经众口渲染,已经神乎其神,譬如说谭浏阳谭嗣同大人的无头身体,竟跑到监刑官刚毅大人面前,扇了他一个耳光。而刘裴村光第大人的头颅,则在滚动中吟诗一首,声音洪亮,数千人都亲耳听到。 ——即使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活儿,都没把赵甲赵姥姥累垮,可今日来到天津卫凌迟了一个不上品级的骑兵卫队长,却把大名鼎鼎的首席刽子手累得站脚不稳,而且还添了一个双手动辄灼热如被火烧的怪症候。 第四百九十九刀,旋去了钱的鼻子。此时,钱的嘴里只出血沫子,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一直梗着的铁脖子,也软绵绵地垂在了胸前。 最后,赵甲一刀戳中了钱的心脏,一股黑色的暗血,如同熬蝴了的糖稀,沿着刀口淌出来。这股血气味浓烈,使赵甲又一次体验到了恶心的滋味。他用刀尖剜出了一点钱的心头肉,然后,垂着头,对着自己的脚尖说: “第五百刀,请大人验刑。”

“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六韬》里便记有这样一句话。学界有认为,“凌迟”最早出现在秦国,也就是通常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而秦国日益壮大并异军突起,无非是大力推行法家的严刑峻法,商秧借鉴兵法上的理论,施行“徙木立信”,重赏必重罚,当即便立杆见影。既然单凭教化不足以震慑,花样繁多极端残忍令人谈虎色变的刑罚开始层出不穷。
只是这时的“凌迟”仅是一种私刑,名头远不及“弃市、戮、腰斩、车裂、枭首、族刑”等极刑“响亮”,且当时并不完全合法,只能私下里偷偷进行。
被称作酷刑之最的“凌迟”,到了清末才逐渐消失并退出历史舞台。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是横行京津两地的盗贼康小八。据说,在菜市口行刑时,康小八一共被割了3784刀。这数字若准确,至少是史上被割刀数的最高纪录了。
凌迟最早时仅是“刑八刀”,即便到了宋朝,通常是割八至一百二十刀,远未达到所谓的“千刀万剐”。明朝时,似乎认为割的刀数越多其震慑力会越大。因此,行刑时多是千刀以上。而“千刀万剐”的说法,该是宋以后才算“名实相符”。
按主流的说法,凌迟入律始于元朝,可在唐朝贞观年间修撰的《五代史志》上便有: “轻刀腐割”的记载。宋朝凌迟不入律,从宋仁宗时起,则以另-形式,即“诏”将其确立。
凌迟行刑的方法各朝略有不同。宋代凌迟从头面开始,再到手足胸腹,最后枭首。元代通常没有固定的顺序,多是将“恶逆之极”者零割。
明朝时期,行刑时有明确固定的程序,不仅刀数越来越多,下刀还得依顺序。先从胸肌下手,再依次为大腿、双臂、腹肌、臀部、耳、鼻、眼、唇……等。
刽子手下刀时,有助手在旁边报告刀数。清承明制,到了中后期刀数反而减少,另一变化是行刑时,会让部份受刑者吸食少量鸦片,令其保持清醒以增加痛楚。
凌迟并非全都公开进行,选择秘密行刑的多与身份、罪行、是否涉及皇室等有关。即便是公开的,也未必要先行游街示众,当犯人押至刑场后,会被捆绑于柱子之上,刽子手用刀割下皮肉后,要求整齐排列于桌上等候查验。
宋代时,曾发生过刽子手因多割一刀而在查验时被犯人家属发现上告至衙门,令刽子手丢掉性命的事。日后的刽子手为免查验时“惹祸上身”,渐渐不再遵行排列。
有的或随意扔地上、有的或卖给刑场上围观的瓜众、有的只装在篮子里。凌迟对刽子手的要求除确保行刑刀数,还得保证最后一刀才结果犯人性命。
如明末袁崇焕被押赴刑场途中,道路两旁还密密麻麻挤满了要“啖其肉”的京城百姓。据《石匮书》记载:“见磔崇焕,时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明、清两代,坊间甚至认为皮肉可作治疗疮疥之药。
古代狱押司的刽子手,虽多是子承父业,不过通常仍需“培训上岗”。斩首的先以冬瓜作练习;凌迟的则提前安排到肉铺反复练习以提高精准度。
至于所谓行刑时刽子手第一刀要一刀即旋下肉再高举展示,称为“谢天”,第二刀则将其甩地上唤作“谢地”的说法,仅是作家莫言小说里的描述。
如明武宗时期,手握大权的太监刘瑾,凌迟时刽子手在每割十刀后都会停歇一次,停歇期间还得不停大声吆喝,强迫其一直清醒着,停歇过后又再继续。整个过程,允许刽子手更换或使用不同的刀具。
凌迟之刑极端残忍血腥,可历史上也不乏坦然面对之士。如清代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弹尽粮绝后,在给四川总督骆秉章的信中写道: “达愿一人而自刎,全三军以投安”。
结果,三军不但没保住,最终在成都科甲巷被凌迟处死。行刑时,石达开始终不发一言脸上全无畏惧之色。据《骆秉章奏稿》记载: “枭桀之气,见诸眉宇,绝非寻常贼目等伦”。
1905年4月24日,光绪颁布《大清现行律例》,从法律上彻底废止凌迟。“更定法律,死罪至斩决止,除凌迟、枭首、戮尸等刑”。

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据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这种刑法,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则始于五代。 据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地列入刑法,成为 同斩刑、绞刑等同级别的死刑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 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然后割掉生殖器,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之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据历史记载有 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呻吟声还没有停止。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凌迟从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 《 宋史 》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辽代凌迟始定为正式刑名。《 辽 史?刑法志 》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 》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 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 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 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 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 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 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迟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 肌;若是男性犯人,接着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 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以凌迟处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要数明朝将领袁崇焕。袁崇焕是明末著名军事统帅。天启二年(1622年),袁崇焕被破格擢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升为大 学士、蓟辽督师孙承宗之倚重。修筑关外重镇宁远城,进兵备副使,再进右参政。在其后的宁远之战中袁崇焕拒绝执行高第撤守关内的命令,刺血为书,激励将士, 誓死守卫宁远孤城。大败后金十万围攻大军,炮伤努尔哈赤,赢得明朝对后金作战的第一次胜利。朝廷擢其为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时魏忠贤遣其党羽刘应坤、纪 用等出镇辽东,他抗疏进谏,未被采纳。其后不久,后金兵渡鸭绿江南下,他采取积极战略,遣将修缮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后金主力,取得宁锦大捷。战后终 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 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祯以“谋叛欺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 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似乎也正应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训箴言。

的确是有这种刑法,小时候我听我父亲讲,他在四川剿匪,闲暇大家练兵,在一个村口练投弹,遇到了一件鬼译的事情,村口有一颗大树从高处想往下坡投弹怎么也不能从树顶上投过去,但从下坡往上坡投弹,很轻松的从树顶飞过去,有许多不信邪的最后把胳膊都累肿了也没有从高坡投过树顶,就像沈阳有一个怪坡一样,谁也解释不了这种自然现象,但他们的事情不一样,后来听当地百姓讲,很久以前他村有一个最大恶极的大恶霸,在开公审大会时把那位恶霸绑在那棵树上在桌上放了一把刀,让成千上万的人没人拉他一刀谁都不能把他拉死,最后上万人都拉完了才一刀结果他的性命,他就死在那棵树上。自此以后人们,无论投弹还是投砖头瓦块从高处无论如何也投不过那棵树顶。

古代的酷刑“千刀万剐”也称“凌迟处死”。这种刑法相当的反人类,相当的残忍
它的残酷之处在于,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必须保证犯人要一直活着。死之前一定要让他受尽折磨
如果不到规定的刀数,规定的天数,犯人就死了,那刽子手就会受到处罚。在那时,没点技术还真不敢从事这份工作
犯人眼睁睁的看着刽子手一刀又一刀的割自己身上的肉,直到变成一个骨头架子后死去。真是求生不得,求死而不能
凌迟之刑分为三个等级,一级3357刀,二级2896刀,三级1585刀。明朝的官宦刘瑾就被割了三天,一共3357刀
为了不让他死,刘瑾在第一天被割了300多刀后,有关部门又专门请大夫为他做了止血治疗,还好酒好菜招呼着
不过他在第二天就活活疼死了,第三天被拖到刑场,接着在尸体上割
据记载,刽子手在行刑前会从犯人的大腿上割下一块肉,然后抛至空中。名为祭天肉
之后会将犯人的头皮割开拉下遮挡住眼睛,名为遮眼罩
刽子手还配有一个助理,负责记录刀数。每割下一块肉,都会整齐码放在桌子上等待检查。有的直接就扔在地上,也有百姓会出钱购买
被冤枉为汉奸的袁承焕被凌迟后,围观百姓生吃其肉,以示泄愤
(袁承焕)
中国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为清代的康小八。康小八,天津卫人氏,绰号吴秃子,光绪年间有名的黑社会老大
这家伙最后居然胆大到劫朝廷的漕银,这让清政府大为震怒,派出形意拳高手尚云祥将其捉拿归案
慈禧听说后,便亲自前去审问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
慈禧问康小八为什么要去劫漕银,康小八牛哄哄的答道,问爷为嘛劫漕银,你给我听好了咱天津卫的好汉,要劫就劫大的,一边说还一边对着慈禧送上调戏的眼光
这不是作死么,这算是把慈禧得罪了,马上把他给我凌迟处死喽。据说康小八历时三天,被割了三千多刀后才死
光绪31年(公元1905年),清朝倒数第二个皇帝光绪为了表明自己的思想不是太腐朽,向西方社会看齐,尊重人权,下旨废除了凌迟等酷刑

千刀万剐的刑罚就是古代的凌迟处死之刑,千刀万剐一词的出处在于元曲《盆儿鬼》第四折:即日押赴市曹,将他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从这段戏文中也能看出千刀万剐是用来形容凌迟处死之刑的。
凌迟处死之刑起源于五代十国时期,本来不列在正式的律法之中,属于统治者强加出来的酷刑,到了辽宋时代被列入正式的律法之中。凌迟处死之刑之所以又叫千刀万剐是需要让受刑者当众被零刀碎剐,受刑者需挨满几千刀之后受尽很久的痛苦折磨才能咽气。
虽然凌迟处死一词始见于五代十国时期,但是不代表这个酷刑在五代十国时期才出现,凌迟处死这个酷刑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兴起。
确切地来说凌迟处死是属于五马分尸也就是车裂刑罚的升级版酷刑,五马分尸这种刑罚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曾经就对和他老妈赵姬通奸生子的假太监嫪毐动用了五马分尸的酷刑。
汉朝时期律法相对先秦时期宽松很多,很少使用车裂的酷刑,也没有将其列入正式律法之中,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由于国家分裂,战乱频发,统治者为了震慑反对者,所以在车裂之刑上升级了凌迟处死之刑,只不过在南北朝时期凌迟之刑叫作剐刑。
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更是亲手执行过剐刑,北朝齐文宣帝高洋更是经常使用剐刑,因此可见在南北朝时期剐刑是统治者镇压反对派的酷刑。
唐朝建立之后摒弃了南北朝和隋朝时期的剐刑,唐朝初期和中期都是基本禁止使用剐刑,甚至在唐玄宗天宝四年(745年)时,唐玄宗曾经一度考虑废除死刑。不过自“安史之乱”之后,在唐朝中后期为了稳定统治,剐刑又被唐朝所恢复。
安史之乱时颜真卿的堂兄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颜杲卿大骂安禄山,就被安禄山施以剐刑诛杀。
因此自安史之乱后剐刑再度萌发出来,成为统治者镇压反叛者的酷刑,到了五代十国时期也被称之为凌迟之刑,这个名字也一直被后世所沿用。
在五代十国末期有很多文人都建议废除凌迟之刑,认为过于严苛残酷,因此在五代十国末期凌迟之刑逐渐被废除,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宋朝之后更是直接废除了凌迟之刑,宋太祖颁布《刑统》规定重罪最多只判斩或绞。
在宋真宗时期陕西爆发了农民起义,宋真宗派人平叛,在平叛之后宦官杨守珍建议宋真宗将起义军首领全部处以凌迟之刑,宋真宗否决了这项提议,宋真宗建议将起义军首领交由司法部门审理,不许使用凌迟之刑,依法判决即可。
也正是因为宋真宗制止了凌迟之刑,因此这些起义军首领才只被斩立决,免受折磨而死。所以北宋在初期是禁止使用凌迟之刑,并且凌迟之刑也不被列入律法之中。
虽然北宋禁止使用凌迟之刑,但是北方的辽国却十分钟爱凌迟之刑,目前最早记录凌迟之刑这个名词的就是辽国的文献中所记载,而辽国的凌迟之刑则是继承于五代十国时期。
但是北宋到了宋神宗时期由于党争逐渐起来,因此吸取了辽国的凌迟之刑,这样也就把凌迟之刑又被恢复出来,并在宋神宗时期被列入了死刑之一,只是没有正式被写入律法中。到了南宋之后,凌迟之刑则被写入了律法中,凌迟和斩刑、绞刑成为了死刑名目。
元朝本身作为外族统治的王朝,更是需要对汉人加强震慑,因此元朝很高兴地继承了南宋的凌迟之刑,元朝将凌迟之刑作为死刑之一正式列入法典之中,此后凌迟之刑被作为写入法典的正式刑罚一直持续到近代清朝将其废除。
虽然在元明清时期凌迟之刑被作为死刑之一的刑罚明确列入法典,但是三朝律法中都规定要严格谨慎使用凌迟之刑,而凌迟之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大恶极的重犯。
明太祖朱元璋更是明确规定凌迟之刑只适用于十恶不赦之罪的重犯,所谓十恶不赦之罪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项重罪。
十恶不赦中谋反就是指想造反推翻皇帝;谋大逆是指破坏皇室宗庙、陵寝、宫殿等蔑视或侮辱皇帝尊严的行为;谋叛就是指背叛朝廷,叛国之罪;恶逆是指殴打或杀害祖父母和父母以及舅舅叔伯等直系长辈;不道是指灭绝人性,残忍恶意杀害他人,在元明清三朝律法中都明确规定拐卖儿童进行迫害,然后利用这些孩子去乞讨的人,还有断人四肢或者灭三口之家以上满门的人,以及组织暴力团伙谋利这些都属于不道之罪,如果犯了这些罪被抓住就会被处以凌迟之刑;大不敬是指冒犯皇室尊严的行为;不孝是指对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长辈不尊重的行为;不睦是指亲属成员之间互相殴打甚至谋杀;不义是指妻子谋害丈夫,下级谋害上级,或者学生谋害老师;内乱是指近亲之间通奸,做出违背伦常的事情。
朱元璋在《大明律》中规定即便是所犯十恶不赦之罪的重犯也要依情节轻重才会处以凌迟之刑,所以并不是犯了十恶不赦之罪的人都会被凌迟,主要还是看犯罪程度。
在明朝获得凌迟之刑最出名的人当属方孝孺、刘瑾、袁崇焕、郑鄤四人了。方孝孺是建文帝时期的忠臣,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成功后,建文帝失踪,方孝孺宁死不降并痛骂朱棣为篡位之君,朱棣恼怒下令将方孝孺先以凌迟之刑,之后又以车裂之刑将其分尸,并诛其十族,与方孝孺同时期差不多因反对朱棣被杀的还有御史大夫景清图谋刺杀朱棣,也落得和方孝孺一样的下场被凌迟后诛十族。
刘瑾是明朝时期著名的大太监,擅长讨明武宗朱厚照的欢心,因此获得信任,成为权倾一时的权宦,后来刘瑾被人揭发有谋逆之心,明武宗亲自带人抄他的家,在他家中发现了伪造的玉玺等物,明武宗大怒下旨将刘瑾凌迟三日处死,并锉尸枭首。
由于明武宗下了严旨,因此后来刽子手在给刘瑾执行凌迟之刑时真的是碎刀子割肉,一点一点割,整整割了三天三夜,总给刘瑾留一口气,最终在第三天晚上割满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毙命,死后被锉尸枭首。
袁崇焕是明末蓟辽督师,由于明末帝崇祯帝朱由检中了清太宗皇太极的反间计,误以为袁崇焕与皇太极勾结反叛,因此将袁崇焕处以凌迟之刑。
郑鄤也是明末时期的大臣,他在文坛素有才名,但是后来卷入了政治党争之中,被人诬告杖母奸妹,其实郑鄤殴打母亲确实是事实,但是奸妹却属诬告,如果单单只是杖母,郑鄤也不会被凌迟处死,恰好奸妹加重了他的罪名,因此崇祯亲自判定了郑鄤凌迟处死之刑。
据记载郑鄤在凌迟处死时整整被切割了三千六百多刀才死,也是明确记载凌迟刀数中受刀最多的犯人。
其实凌迟处死之刑虽然被列入法典,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应该切割多少刀,轻则只切割四肢然后就杀死犯人,重则切割数千刀,明朝的刘瑾和郑鄤也是有史记载以来最为详细记载刀数的凌迟犯人,而且他们俩的刀数也远超之前元朝通常的一百来刀的就结果犯人性命的凌迟之刑。
而且自明朝开始凌迟之刑还给刽子手带来了一项额外收入,就比如郑鄤被凌迟处死之后,他身上切下来的一条条肉则被刽子手当街出售,当时民间曾传言人肉是配制疥疮药的原料,因此不少人都向刽子手购买凌迟处死犯人身上的肉,这也算是给刽子手带来了一项额外收入。
明朝可以说是凌迟之刑的巅峰朝代,在明朝被凌迟处死的人刀数远胜于元朝和清朝,而且使用凌迟处死之刑的频率反而还很高,因此明朝算是有记载的凌迟之刑巅峰朝代。
清朝初期清廷为了严厉震慑反清复明的势力,凌迟之刑用得较多,到了清朝中期文字狱达到巅峰,因此不少文人仅因作品中有大逆不道的言辞就会被定上凌迟处死之罪,不过清朝皇帝如康熙和乾隆都会对外故作宽仁,将凌迟处死改为斩立决,但是肯定要牵连家族成员。
不过清朝虽然相比于明朝在刑罚之中比较宽和,尤其是凌迟之刑用得比较少,但是清朝后期起义频发,诸如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等等,清朝统治者为了震慑天下,对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起义等起义军首领抓获之后就是处以凌迟之刑。
太平天国起义军领袖翼王石达开被清军抓住之后就被处以了凌迟之刑,天王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被清军抓获之后也被处以了凌迟之刑,捻军起义的领袖张乐行和赖文光被清军抓后同样也得到了凌迟之刑的待遇。
到了清朝后期凌迟之刑基本成为了统治者镇压反对派的威慑手段,不过也别看太平天国起义的不少首领都被清朝凌迟处死,其实太平天国更是经常滥用凌迟处死之刑,太平天国的东王杨秀清就曾经因一对夫妇没有遵守太平天国内部的男女分营休息的条例,将这对夫妇惨无人道的处以凌迟处死之刑,虽然晚清时期由于太平天国等起义频发,凌迟处死之刑在晚清使用频率逐渐增高,但是比之清朝,太平天国滥用凌迟处死之刑是有过之无不及。
关于凌迟处死的行刑方式参考元明清时期的历史文献记载,也是非常不尊重人性的一种刑罚,被判凌迟处死的犯人在行刑当天要被全身赤裸游街示众,然后固定在木驴或者架子上后再由刽子手行刑。
最关键的是女性犯人也是要受此刑罚,据史料记载在乾隆时期,直隶有一个二十四岁的曹姓少妇与他人私通,并且还亲自动手谋杀了亲夫,这属于十恶不赦之罪中的不义之罪,因此这位曹姓妇女就被当地官府判为凌迟处死。
曹氏在行刑当天验明正身后,被脱光衣服,赤身露体,由稳婆给她梳理好了便于凌迟之刑的发型,然后官差将赤身露体的曹氏绑在囚车上运到街上游街示众一个时辰,游街示众后押到法场准备行刑。
曹氏被押到法场后,法场上已经供奉上了被她杀害的丈夫牌位,并由丈夫的家属先用藤条抽打她的屁股,抽打完事之后,到午时三刻,曹氏被刽子手执行了凌迟之刑,总共被切割了十八刀才死。
当然像这种赤身露体游街示众只适用于普通身份的女人,如果是有身份的女人,则会被不公开秘密处死。
在明世宗朱厚熜时期的壬寅宫变中,宫女杨金英等人企图谋杀明世宗,后来失败被抓,这件事还牵扯到了明世宗的妃子曹端妃,因此杨金英等人被判处了凌迟处死,她们和曹氏一样先是赤身露体游街示众,然后才被当众凌迟处死。
而曹端妃由于身份高贵,是明世宗的妃嫔,因此没有被游街示众,只是被不公开秘密地在皇宫中被处以凌迟处死之刑。因此凌迟处死之刑执行起来也分犯人的身份等级。
由于凌迟处死之刑的残酷和对人性的不尊重,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人建议废除凌迟处死之刑,南宋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就曾经上《陈情书》恳请南宋政府废除凌迟之刑,此后一直到明清时期也都有不少有见识的官员主张废除凌迟之刑,但始终没有被统治者采纳。
晚清时期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清朝的刑部尚书薛允升就建议废除凌迟之刑,此后薛允升主张废除凌迟之刑的思想一直影响着他的学生沈家本。
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当时清朝内外矛盾重重,欧洲人又用照相机拍摄了晚清时期一些被执行凌迟之刑的画面,此照片一经流出,在当时世界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欧美等国家纷纷谴责清朝毫无人道,还保留着凌迟处死之刑是人类文明的退步,因此清政府在当时为此承受了内外的巨大舆论压力。
清朝当时的法务大臣、大理寺正卿沈家本于是顺应局势,效仿陆游的《陈情书》给光绪和慈禧上了《陈情奏表》,主张废除凌迟处死之刑。
慈禧迫于内外压力也只得同意废除凌迟处死之刑,因此1905年4月24日慈禧以光绪的名义对外宣布废除凌迟处死之刑。
有意思的是在清朝宣布废除凌迟处死之刑前后居然还有两人死于凌迟处死之刑,一个人是在光绪宣布废除凌迟之刑前半个月因谋杀主人被处以凌迟之刑的奴仆符珠哩,另一个则是在宣布废除凌迟之刑之后被凌迟处死的江洋大盗康小八。
符珠哩是满族包衣奴才,隶属于一位蒙古王子,他因为不堪忍受主人的欺辱,于是杀害了自己的主人蒙古王子,最初蒙古贵族想将他带走按照蒙古的火刑处死,但是光绪认为火刑太过残忍,于是他不准蒙古贵族把符珠哩带走,按照大清例律给符珠哩判了凌迟之刑。
符珠哩在死前由于得到了光绪的怜悯,刽子手特意给他服用了大量的止痛药,因此符珠哩在行刑时毫无痛苦表情,在象征性割了几刀之后他很快就被刽子手结果了。当时围观的法国人将符珠哩被执行凌迟之刑时拍下了照片,也成为了珍贵的历史文献。
本来符珠哩不出意外应该会成为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最后一位被执行凌迟处死之刑的人,结果还真出现了意外,一心想在青史留名的江洋大盗康小八代替符珠哩成为了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最后一位被处以凌迟之刑的人。
康小八本来只是江洋大盗,他不会被处以凌迟处死之刑,但是他一心想青史留名,于是在慈禧亲自审讯他的时候,他高喊“要劫就劫皇杠,要奸就奸皇妃”的名言,惹怒了慈禧,当场被定下了凌迟处死之刑。
按理说清朝当时已经对外宣布废弃了凌迟处死之刑,但是由于康小八是在清朝宣布废弃凌迟处死之刑前被抓,因此判不判凌迟处死之刑都是模棱两可,可他惹怒了慈禧,因此即便清朝已经宣布废除凌迟之刑,他还是在1905年5月10日这天被凌迟处死。
而老北京人对于凌迟处死的传闻大多是来自于观看康小八被执行,其实按照传统规矩应该是午时三刻执行凌迟处死,但是由于清朝此前宣布废除了凌迟处死,所以在凌迟康小八的时候清朝没有举行游街示众,也没有午时三刻处死他,而是在清晨天刚亮时低调的处死了他,并且由于清朝已经宣布废除凌迟处死,因此刽子手也没怎么为难康小八,只切了他几刀就刺穿他的心脏结果了他。
自1905年清朝宣布废除凌迟之刑后,这个残酷的刑罚大家本以为都会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万没想到在后来民国时期的军阀身上又复活了。
据毛主席回忆,在清朝废除凌迟之刑后,民国时期却在一些残忍的军阀身上复活,这些残忍的军阀对不少进步人士实行了凌迟之刑。
共和国开国元帅贺龙的妹妹贺满姑烈士就是被民国反动军阀施以了凌迟之刑,1928年贺龙元帅奉命返回湖南老家桑植发动桑植起义,组建工农革命军,贺满姑毅然跟随哥哥贺龙发动起义,随即引起了反动军阀的血腥镇压,在与反动军阀斗争中贺满姑被反动军阀抓获。
反动军阀对贺满姑进行了严刑逼供,想从她口中套出贺龙的去向和工农革命军的信息,贺满姑宁死不屈,最终反动军阀在桑植县城外对贺满姑实行了凌迟之刑,贺满姑壮烈牺牲。
因此很多人都以为自光绪宣布废除凌迟之刑后这个残酷的刑罚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实际上在民国时期很多反动军阀还都在使用这种酷刑。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凌迟之刑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开篇说个笑话:一般泼妇干架,不骂“千刀万剐”,这泼妇称不上专业,有辱泼妇恶名!
由此,即可见“千刀万剐”在民间骂人中的历史排位。老实说,在中国古代刑罚历史长河中,这套残酷得无不让人闻之色变、见之魂飞魄散的杀人把戏,称史上最重应无异议!
“千刀万剐”刑罚叫“剐刑”,也称“凌迟”,后者听起来文雅得多。只不过,倘若当真碰到了,情愿做十回鬼,也绝不愿被“凌迟”一回!当然,这待遇只有那种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之人才能享受,其他罪犯通通不够资格,滚一边去!
所谓“凌迟”,就是行刑人把罪犯身上的肉,活生生一刀一刀割下来,然后让你在痛不欲生中慢慢死去一一有人以为,老子咬紧牙关就硬挺过去,死了就算毬了!其实这牛逼差得太远,因为行刑人不会让你那么干脆利落死去的,这得看钦命一一就是那个皇帝老子发狠心赐你多少刀子,然后才在最后一刀,让你乖乖去见阎王老爷。历史上,最多的是挨三千六百刀!光这个数字,就能把一个大活人直直吓到黑白无常身边恐怕还在瑟瑟发抖!打个比方,不管古今中外,你叫一个杀猪匠把一条整猪,给你活生生割下三千六百块不带骨头的肉片,你这时再瞅那杀猪匠会有如何反应?说不定那屠夫立马就会发疯到情愿自杀,也不跟你玩了!
翻开中国历史,“剐刑”正二八经入册刑典始于辽代(这之前也有肢解刑,但未正式入典),到大清寿终正寝(光绪)。不过,历朝历代真正受“凌迟”处罚的人其实并不多,挨刀数多到三千字号的更是稀罕品。但单单明朝对剐刑独有情钟,大放异彩,光是皇帝御批赏赐三千刀以上者便有刘瑾、郑鄤、袁崇焕等,这些倒霉蛋是如何回敬皇帝老儿赏赐给自己酷刑的呢?
先来看宦官刘瑾。关于这位东厂西厂还有内行厂都通吃的太监“厂长”大人,开先受朱皇帝宠爱得不得了,可一旦谋反罪名坐实,朱厚照气得咬牙切齿,钦定三天干他三千六百刀!不过如此一来,这道“御题”倒真把一帮刽子手给难住了。因为要割如此多刀而受刑人不死,这绝活不是一般人能够显身手!刽子手们挖空心思开了无数碰头会,最终决定先用鱼网将受刑人身体结结实实捆住,然后再在那网兜间凸起地方开刀,一片一片如铜钱般大小慢慢干!一切准备归一后,这些杀人家伙便开始大施绝技。第一刀在刘瑾大肌上割下一片肉抛上天,叫作“祭天肉”,意思把老天祭了,随后杀人工作就可以正二八经干了;而随后第二三刀则必须在受刑者左右眼眉上各割下一片,迅速将眼睛遮住,这叫“遮眼罩”一一此举纯粹实在是为刽子手们打气而己,因为担心对方会怒目瞪视自己,所以先断了让人畏惧后路。由此可见,这帮杀人魔王并非天生铁打硬汉,铁石心肠,也有害怕忌惮地方。并且他们是以坐“流水席”方式,轮番上阵。一般十刀算演一出好戏,下台休息,第二个紧接着登台,如此这般恶性循环。那刘瑾平常作恶多端,京城百姓痛恨万分,因此有不少人以啖他鲜肉佐酒为乐,甚至还有掏银子买他肉吃的,这也算是杀人奇观。不过,实际上头天刘“厂长”大人只挨了三百五十多刀,回到狱里中场休息时,狱卒还让他整了两碗稀饭,不让他死。但第二天,这位祸害大佬接着再挨几十刀后,终于遭不住了,结果一命呜呼。
但另外两人就不得了了,袁崇焕硬生生受了3543刀!而郑鄤更是不打折扣,“圆满完成任务”,开创“凌迟”先河一一这两位堪称死于“凌迟”之刑古今第一二人,委实让人难以置信,惊骇万分!更要命的是,他俩居然都是拜崇祯皇帝所赐。抛开历史功过是非不谈,崇祯竟然接二连三开足马力干这种残忍之极的勾当,以至于后来这变态狂给李自成逼到煤山上吊,结束皇帝一生,这大概也算是苍天有眼,作了现世报应,死有余辜,说声活该算是赞誉!
因此,纵观中国古代“凌迟”之刑,无一不显示统治阶级泯灭人生、残酷无比的丑恶嘴脸。好在大清政府似乎也意识到此刑惨绝人寰,太过于残暴,终于在光绪执政期间予以废除。从此,天下“凌迟”一刑不复存在。
当然,一些读者恐怕还对曾经那些“千刀万剐”行刑者充满了好奇,就是说这些家伙怎么下得了手?结局又怎么样?其实这里首先得讲,应该开先有多么变态的政治统治者,然后才有多么变态的杀人魔,这是相辅相成的。一般而言,这些刽子手大多都从军队杀人较多的那类人当中选拔而来,而且都是胆儿肥大那种货色。但真要做到杀人不眨眼,或者说杀人像吃家常便饭,这又相当困难。毕竟杀人不是杀猪杀狗,即使有强大心理,但人的承受能力有限。尤其像“凌迟”这种活生生一刀刀下去的杀人伎俩,绝对不是普通刽子手一刀砍脑壳就完事那么撇脱简单,那得必须要有一个十分强大的持续支撑反畏惧心理。实际上,这种杀人者往往要比被杀者痛苦得多一一被杀者可以眼晴一闭去了,从此毫无感受,但杀人者却从此要经受无边无际活着回忆的痛苦与折磨,这是绝对无法驱散排遣的!所以,绝大多数刽子手,终其一生鳏寡孤独,没有女人愿意嫁你,也没有朋友愿花你沾满鲜血的钱!这就是人间常理,简单得很。

古代的千刀万剐还真没见过,不过在解放初期 ,文登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土匪,马女子还真的被老百姓给千刀万剐了。
1940年2月18号,日寇占领文登城,并且在二龙山设立据点,马女子的家乡距离二龙山1.5公里,这个人平日里鱼肉百姓 ,作恶多端,勾结匪人 绑票勒索,百姓是恨之入骨。日寇在二龙山修建据点,他一看,巴结日寇的机会来了 于是就带领伪军,日寇,到处抢粮食,征民夫 ,强拆民宅,破坏抗日根据地,捕杀抗日积极分子 ,不仅如此,还到处狐假虎威,凭借着日寇的庇护,肆意妄为,那个时候,家里的小孩夜啼不休,只要大人一说,马女子来了 小孩吓得就不敢哭了。
1945年,鬼子被我抗日军民赶出了文登,老百姓都盼着政府,能够出面,镇压马女子这个无恶不赦的土匪,可是知道他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国民党的一个保长,这一次他更加的肆无忌惮了,从前绑票,总是顾及乡里乡亲的,尽可能不撕票,可这一次,他以为有了坚实的靠山,所以做事也就不留余地,只要肉票不出钱,或者钱不够,就撕票,这一时期,死在他手里的有好几个。
1944年9月文登终于回到了人民的怀抱,人民政府为了让百姓安居乐业,清除匪患,经研究决定,先拿恶贯满盈的土匪马女子开刀,国民党失败以后,马女子见势不妙,为了保命,他隐藏在北山的一个破屋子里,并且在地下修建了一条地道,好用来逃跑,他自认为他所做的天衣无缝,可他哪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抓捕马女子的过程非常顺利,根本没给他反抗的机会,抓住以后,政府在村南边的河套里,召开了公审大会,大会一开始,愤怒的群众就朝着土匪摔泥巴,扔石头,那个场面,真是群情激奋,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冲上前去,用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在土匪的脸上用力的划了一刀,这时候,下面一片喊声,不要打死他,我们也要报仇!于是老百姓手里有刀的就在他身上割一块肉,或者剥一块皮,妇女没有刀,就用牙咬,老年人就通拐棍捅它的伤口,也不得不说,这个土匪还算是个硬骨头,就这样,他愣是没哼一声,也不知道这个土匪挨了多少刀,总之死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就连二哥也被割掉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试看苍天饶过谁,场面虽然惨不忍睹,但是百姓却扬眉吐气,土匪残余,纷纷投案自首,自此,一方匪患,消除殆尽。(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必删)

千刀万剐出自,无名氏中《盆儿鬼》第四折:“当堂判个斩字;即日押赶市曹;又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剐字为骨肉分离。此句形容罪大滔天之人,连其祖宗十九代也不能饶恕,可恨之。
千刀万剐,对于用刑之人也是要精挑细选的,用刑之人必须要要规定的刀数内把肉割去,还不至于死,等到最后几刀才能要命,稍有不慎,百刀内死,其用刑之人也必定会被砍头。千刀,所谓有一千二百刀,第一刀为最大块肉,腿肉,割完往天上抛去,用意祭天,接下来便看刀功了。

千刀万剐就是所谓的“凌迟”。如何施行就像北京烤鸭里的片鸭子,北京烤鸭片鸭子时总共要108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
这个刑罚如果用在一个人的身上就不只108刀了,比如明朝中期的大宦官刘瑾就被割了3357刀。头一天先剐357刀,每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先开始下刀,一共要剐3天。如果犯人在行刑中提前死亡了施行者也会受到处罚。
袁崇焕
为了避免犯人在施刑中提前死亡,施刑这三天犯人的伙食还会特别的好。伤口还会撒上金疮药,防止犯人会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洪天贵福
被凌迟处死的人明朝有名将袁崇焕、大宦官刘瑾、建文帝的老师方孝孺;清朝有努尔哈赤的女儿莽古济、三藩之乱中的靖南王耿精忠、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还有洪秀全的长子少天王洪天贵福。洪天贵福被砍了1003刀,他的三弟弟洪天明也被凌迟,由于年龄太小,割不了几刀。后来养到了十岁才施刑。

凌迟有被称呼为千刀万剐,这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残忍,最血腥的刑法
当然能够享受这种刑法的人也不是一般的罪犯,一般都谋反啊,犯上作乱的,当然凌迟也分不同的级别,最低等的是八刀,又称为大卸八块,然后是三十六刀,一百零八刀,当然最恐怖的莫过于三千六百刀。
据历史记载,明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就享受了三千六百刀的待遇,整个行刑过程长达三天三夜,到最后只剩下一副骸骨了。
过程
割到千刀,犯人不准死。如果没割几下,犯人死了,刽子手一样受罚。
受刑者听着自己的肉被慢慢切割,感受着血流遍全身,冰凉的刀子一进一出,疼痛难忍,欲速死不能。
据《宋史》的记载,“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也就是先砍断罪人的四肢,防止他反抗,再一刀一刀砍死他。不过,凌迟之刑非常神秘,史书对其语焉不详,似乎历朝历代都不同。关汉卿著《窦娥冤》,恶棍张驴儿就被处以凌迟,“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个“一百二十刀”,究竟是实数,还是作家的文学夸张,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发展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

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则始于五代北齐,北齐皇帝都有些变态,才有这么变态的刑罚。到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地列入刑法,成为同斩刑、绞刑等同级别的死刑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
凌迟发展到明朝登峰造极,形成了一定规矩: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 肌;若是男性犯人,接着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 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为了行刑方便,会用把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先削眼皮,让其盖下来遮住犯人眼睛,以免影响刽子手心情,有些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 杂。
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 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
据历史记载有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呻吟声还没有停止。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最惨的是袁崇焕,被诬卖国,还没有被剐就被不明群众一拥而上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太平天国时期的翼王石达开,领兵出走后被困大渡河,后来为了解救全军性命,自动前往清营,后来也被清朝凌迟处死,同时凌迟处死的还有他的几个属下,行刑时他的 下属不胜痛楚惨呼不止,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英烈如此,真非常人。
由于凌迟过于残忍,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中国近代法学奠基人沈家本上书奏请,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重刑,“俱改斩决”。凌迟至此退出历史舞台。
最后一个死于凌迟之刑的人是清末的江洋大盗康小八。康小八原名康天心,江湖上称呼他为康八爷,康小八是个不折不扣的土匪恶棍,一生坏事做尽。其实他死时凌迟之刑已在大清刑典上废除了两周了,所以最先判他是的斩首,慈禧太后没有见过土匪,突然来了兴趣,亲自下令召见审问康小八。康小八进了宫见到慈禧太后也不下跪,慈禧太后审问他为什么要劫皇杠,康小八听了慈禧太后的问话,大笑道,要劫,就劫皇杠,要奸,就奸皇妃。慈禧大怒,改判剐刑。
刽子手一般都是监狱特别聘请的专业户,专门用来砍人的,这门手艺是有“师承”的,师傅带徒弟,毕竟这门特殊的手艺和吃饭的家伙什,是不会传给自己后代的。也有兼职的屠夫。一般要求力气大,人高马壮。这个职业,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干的。

千万万剐是凌迟的刑法
看古装电视剧,皇帝一发怒,就会把有罪的大臣,凌迟处死,大臣就赶紧跪地求饶,其实古代真实的凌迟处死,那些罪人早就吓得不会求饶了,没当时吓死,就算不错了。
古代的刑法,就是以残酷血腥为主,凌迟处死只是其中的一种,凌迟的刑法,就是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小刀,一点一点的把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古代凌迟处死,是有讲究的,要明确的割犯人多少刀,才允许把犯人割死。
这能执行凌迟的刽子手,那都是万中挑一的,手艺高超,有的犯人会被割几千刀,才能死亡,这凌迟刑法会割好几天,期间还会给犯人吃点东西,让犯人不能死亡,犯人被凌迟完了,基本上就剩一副血淋淋的骨架子了。
古代刽子手,是一门职业,砍头,凌迟,样样精通,也得是经过刻苦学习的,才能当刽子手。
古代的刽子手,杀人的手法炉火纯青,砍头一刀,必须保证犯人的人头落地,古代的刑法,太恐怖了,凌迟,五马分尸,请君入瓮,水刑。
简直是超越了人的视觉极限,很多人看恐怖片,觉得那鲜血淋漓的场面很吓人,跟古代的刑法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公元1510年,明武宗朱厚照将大太监刘瑾治罪,处以极刑。于是刘瑾身上被割3357刀而亡,据说行刑现场惨不忍睹,不能直视,这种需要在犯人身上割数刀甚至于千刀万刀的行刑方式就是千刀万剐,即所谓的凌迟。
凌迟处死,最早出现在辽代,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为残酷的刑罚。凌迟处死有“祭天肉” 和“遮眼罩”一说,“祭天肉”指的是凌迟的第一刀要在犯人的前大肌上割,然后由行刑人将割下来的肉抛上天。而“遮眼罩”则指得 行刑的第二刀要将犯人头皮上的肉割开,并让其耷拉下来遮住犯人的眼睛,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行刑人与犯人四目对视。犯人在极其痛苦的时候眼睛里会放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要是行刑人与犯人四目对视的话,会影响到行刑。总之,凌迟处死的现场那是惨不忍睹,所以有些钱财的犯人通常会贿赂行刑人,恳求行刑人给他来个痛快。
凌迟处死,是从宋朝时编入法典的,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它主要用来惩罚以下三类犯罪。
第一类,谋逆君主之罪。太平天国里的英雄人物石达开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在行刑过程中,英雄人物石达开始终是大义凛然,挨了三千刀,他并没有发出一声嘶吼,让在场的人都为之动容。他这样做是想保全他手底下的士兵,可惜的是清政府并没有如约地放过他手底下的士兵。
第二类,伦理之罪。比如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明朝东林党人郑鄤就是因为批评内阁首辅温体仁,后遭温体仁诬陷,指使常州府武进县中书舍人许曦劾以“杖母不孝”和“奸妹”的罪名被凌迟处死。行刑现场惨不忍睹。
第三类,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比如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等等。
凌迟的行刑人一般都是专门的刽子手,他们胆子非常之大。他们甚至还接受了专门的培训,以求达到行刑要求,因为凌迟处死要求刀数,少割一刀和多割一刀都是不行的。

千刀万剐就是古代一种死刑:凌迟。
凌迟是一种极刑,只有恶逆之极者才会被凌迟,一般罪犯是不会受到凌迟之刑。
元朝规定如果有人想造反,同情和首领就要受到凌迟之刑,跟随者则会被处死,知情不自首的流放。
明朝规定: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诬三四人杖徒,五六人流三千里,十人以上者凌迟,家属徙化外。
明朝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认为他与后金勾结,最后将其处于凌迟。
明末清初史学家计六奇写的《明季北略》中记载了袁大将军的惨状。
《逮袁崇焕》篇中出现这么一句话:昔在都中,见磔崇焕时,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
同样是明末清初史学家张岱在《石匮书后集》这样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从这两个记载中可以看出凌迟就是将肉一片一片割下来,袁崇焕的肉被割之后,被愤怒的百姓生啖之。百姓当时生啖的理由是认为袁崇焕是汉奸,汉奸自然人人得而诛之,所以如此对他。这不能怪百姓,因为明王朝杀袁崇焕的理由中就有一条:擅自与后金军议和。
百姓自然相信明王朝的皇帝说的是对的,到了清朝,袁崇焕才被平反。英雄有时并不会被时人清楚,但时间会还英雄清白。
《宋史.志》中记载这一残酷的过程: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我们将袁崇焕之死的记载与宋史结合起来大致可以得出这个酷刑的过程。先切其身上之肉,然后断其支体,最后是割其喉咙而死。换句话说断其支体时,人是没有死的。割其喉咙之后人才死。
这种刑罚听着让人觉得冷风直冒,太过于血腥而恐怖,这是将死亡从短时间拉长,意图是为了震慑和警告,当然也是为了加重对犯罪人的惩罚。
这种刑罚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的,是极端情况下才使用的。1905年之后凌迟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看到凌迟的文字描述,知常容就觉得受不了,心里发毛,所以真正施刑之人肯定是冷酷无情,不为所动,否则他根本没有没办法执行这一酷刑,要知道斩决只不过以秒计算,而凌迟应该是以小时计时,要知道人人都有恻隐之心,哪怕这个人十恶不赦,也是一个人,不是动物啊。施刑之人必须是心理素质极高之人才可以胜任。

我是刀笔小吏张押司,我来回答。
中国古代死刑繁多,大多残忍无比。
比较人道的可能就是斩首与绞刑。
前者不用受太多痛苦,后者可以保留全尸。
古代所说的“千刀万剐”,正式名称是磔刑。
所谓磔刑,就是凌迟处死。
相比古代的种种刑罚,凌迟处死则是最为残忍、最为惨绝人寰的死刑手段。
凌迟处死,“发明”于北齐文宣帝,从唐代开始盛行。
具体做法就是用小刀,把死刑犯的肉一刀刀割掉!
注意,不是死割,而是活割。
也就是在犯人活着的情况下,用小刀把犯人的肉一刀一刀地割掉。
而负责行刑的刽子手无一不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人才”。
不止手艺高强,心理素质也极其过硬。
据说某些刽子手,能将犯人的肉割尽,心脏还能保持跳动。
一具“尸体”,肉都没了,只剩下骨骼,心脏居然还在跳!
想想都令人胆寒。
挨刀子最多的人,应该是明朝大太监刘瑾。
刘瑾
刘瑾被判凌迟处死,刽子手割了3600刀,分了3天才把刘瑾割死!
抗金名将袁崇焕也是受了凌迟,刽子手为了方便割肉,先用渔网把袁崇焕整个人勒了起来。
不过袁崇焕终究是条汉子,直到死也没有说一句“求速死”。
后来刽子手也明白了,凌迟处死能发家致富。
但凡有人要凌迟,他就先索取贿赂。
给钱的就先刺心脏,不给钱的就慢慢折磨。
直到1905年,也就是光绪31年,朝廷下诏废除凌迟。
这个惨无人道的刑罚才算是彻底成为了历史。

“千刀万剐”就是凌迟。后成为了一个成语,就是说别人不得好死,也作“万剐千刀”。
凌迟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刑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具体凌迟要割多少刀,各个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据史料记载,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过目前我们并不能确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
这项酷刑早在宋代就有。《水浒传》大家非常熟悉的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那么这项酷刑何时结束的呢?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千刀万剐就是把人一刀一刀的切割,切成薄肉片,一连二三天,犯人才渐渐死去,对行刑人的技术要求很高,要求精益求精,专业化,职业化。有专门的前辈师傅,收徒教授后继者。
是一种野蛮的行为,不是文明的行为,是一种极端的压制,报复行为,让受刑者感觉到生不如死,慢慢煎熬的等待中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这种刑罚又叫凌迟处死,古代极权,独裁对敢于反抗的英雄的无耻吓唬,吓阻,震摄,当然,反抗者也同样对待对方,互相展开报复,残忍至极,生生不休。
但有的犯了十恶不赫之罪的人也是活该,这种刑罚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心灵,比如人们痛恨的拐卖儿童,妇女,把儿童身体弄残拉出去乞讨的行为。劫掠妇女藏起来满足淫yu,然后杀害,多人者,残杀几十人杀人狂魔者,抢劫屡教不改者,古代贪腐巨大者,适合于令人色变的此种刑罚。
由于这方面不是什么好事,古代正规的记载很少,知道的有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据说有儿子石定忠,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洪秀全儿子洪天贵福,洪秀全死了也不得被人放过,尸体也被做成肉粒用大炮打出去。
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是小混混康八爷。他刚被执行,就费除了此刑罚,古代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的人多的很,有唐高宗时起义失败后的文佳皇帝陈硕真。
中国四大最出名的贪官之一,明朝的刘谨被千刀万剐,蓟辽督师袁崇焕也被割了3000多刀而惨死,而满州皇帝皇太极的姐姐因为图谋杀死皇太极而被割了300多刀,就是亲姐妹也不放过,十分残酷。
和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的刑罚齐名的,还有点天灯,也是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把人用棉布裹得严严实实,厚厚的,泡入灯油中,然后倒吊起来,从头上点起,也可从脚上点起。洪秀全就曾把朱九妹点了天灯。
满清十大酷刑中有的是辣的,都是极端野蛮,不文明的行为,自从现代文明系统的建立,那些不人道,令人谈之色变,极端恐怖的刑罚才消失了,现代文明在也没有那种极端野蛮的行为了。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具体的行刑人是如何做到的?
这个问题,俺来回答一下,也让大家长长见识,明白我们国家古代刑法的残酷!
首先来讲,千刀万剐就是通常说的凌迟,这个是毫不含糊的。
至于什么夏朝的磔刑以及商鞅发明的五马分尸,在凌迟面前那都是小巫见大巫。
凌迟一般都是,给人一刀一刀的往下割肉,还要让你留着一口气,尽量让你痛苦最大化!
当然,你一般人,还真享受不到这个待遇,这个待遇,你得是犯滔天大罪才有资格,
比如,谋逆被抓,或者当个人贩子,还有儿子杀了父亲,妻子杀了丈夫,
总之,正常人也干不了这个!
那么,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呢?这里,也给大家透露一下吧!
首先,那就是做好准备,先给犯人喂点参汤,再准备一些红糖水,
这倒不是好心或者仁慈,而是怕犯人断气得太快,没有达到一定刀数。
毕竟,执行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刽子手,如果没有达到规定刀数,
那家伙,当众丢脸就不说了,还会受到官府很严的处罚,明白了吧?
然后,就是用一张渔网,将犯人的身体盖住,然后,使劲地往后勒,
嘴里面还要塞一个中间有洞的木塞子,防止犯人太痛苦舌头缩回去塞住气管毙命。
接下来,就是一刀一刀又一刀,将被渔网勒出来的肉割下来。
每割一刀,还会有人在旁边报数,把割下来的肉,给大家展示。
当然,中途要避开一些动脉还有重要部位,要给犯人止血以及喂点参汤红糖水,
总之,最后,割满了刀数以后,最后才是一刀插在心脏上,完成毙命。
听完这些,大家是不是觉得,生活在现在,没有乱七八糟的刑法,简直太幸福了?
这个世界很大,每天都有很多奇妙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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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慈禧颁布了一个法令,受到了国内外一致的好评,对慈禧而言,能够同时满足国内外的诉求,是非常罕见的。而这个法令便是永久废除“凌迟”的法令。
在古代历史上脔割、剐、寸磔等均是对凌迟的称为,名字不同,性质类似,而所谓的“千刀万剐”,更多的是民间对“凌迟”的描述。
凌迟原名为陵迟,“陵”本意为土丘,刑罚之名取其缓慢之意,“欲其死亡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千
凌迟最早的叫法,出自于南北朝时期,是死刑的一种,却不属于真正的律法。当时的统治者在面对罪大恶极之人,认为死刑已无法表达其愤怒,于是增加了“凌迟”这个刑罚,是法外之刑。
直到宋辽时期,辽国将绞、斩与凌迟列为死刑范畴,并制作成刑法要求:“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自此凌迟才算正式进入到了中国古代的律法之内。直到清末的最后一个使用者康小八,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存在了一千三百多年。
凌迟,是中国古代酷刑出了名的残忍、狠辣以及名目繁多,其受害者之惨也是所有刑罚之最。严格意义上而言,它是一种肢解的形式展现,包含四肢的切割和分离。
古代,在对待被处以凌迟或者其他死刑的囚犯,前期的处理方式基本是一样的。通常就是在处死囚犯前,先进行游街示众,在接收了菜叶、鸡蛋、石头等物件洗礼之后,才被送到刑场,然后才是在公众场合,对囚犯进行实以刑罚。
其中,在对待部分囚犯的时候,更甚者,是将囚犯的衣服全部褪去,赤身裸体地呈现在百姓面前,接受惩罚,而且不分男女。这算是一种“精神凌迟”。
凌迟作为古代最残忍及非常复杂的刑罚,在实施时,也是相当的规范的流程。根据囚犯的轻重,一般分为8刀、24刀、36刀、72刀、120等不等,在宋朝时,《刑法》如此规定“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主体还是8刀。到了明朝之后,刀数就不再受限,一路不断飙升,从最初的8刀,升到了3000多刀。
如:明朝崇祯帝时期,袁崇焕就被以通敌卖国的罪名,处以凌迟,剐了3543刀;明朝崇祯年间进士郑曼,被冠以棒打继母、奸儿媳、奸妹等罪行,被凌迟处死,行刑3600多刀。
而随着刀数的不断增加,其繁杂的程度也得到极大的提升,要求和细节也就更加细化,不再是先断四肢再割头颅如此简单,更甚者,对男女之间都处理方式都做了细分。
其中对于女犯人的凌迟方法是:从胸部开始,先切乳头,后切乳房,然后才是胸肌,其后是私密处等;而男罪犯是,先割胸肌,之后是私密处,接着就是大腿双臂腹肌大腿双臂腹肌、耳、鼻、眼唇等,并且由助手协助其清点、报告割下来的皮肉数量。
清朝后期,随着鸦片的出现,部分受刑者更是被施以鸦片,保持受刑者头脑的清醒延长囚犯痛苦的程度。凌迟这个刑罚的残酷,位列刑罚之首,一点也不为过。
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够享受这个刑罚呢?
自五代时期开始直到清朝末年,准确说是1905年,才彻底废除了凌迟这个刑罚,期间经历了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凌迟适用的对象,虽然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还是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1、宋朝:“劫杀人,白日夺物,背军逃走与造恶逆者,或时有非常之罪者”等均会面临凌迟的处罚;
2、明朝《刑律》中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宫阙,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谋反大逆,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一家三人,采生折割”等,其后,还有补充十二条,涉及谋逆、伦常、犯罪行为较多。总之,明朝可能享受凌迟的大致分为四类:谋逆、以卑犯尊、以贱犯良、杀人残忍。
3、清朝:满清王朝继承了明朝的体制,但为了将律法进行强化,对其有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如劫囚、盗墓、殴打父母、业师、谋杀亲夫等。
每个朝代,虽然对凌迟的对象有所差异,但他们也存在一定的共性。
首先,挑战皇权者及叛逆者基本待遇就是凌迟,这是维护皇帝根本的利益所在;
其次,是违反伦理道德者,伦理和道德,是古代社会运行的一种准则,一旦出现道德问题,社会影响性极坏极大,所以,为了收获民心、民意,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凌迟也就应运而生。
最后,是极其恶劣的杀人和不人道的犯罪行为的犯人。如斩人四肢、动用迷信或者神话的方式杀人、灭人满门以及其他带有严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至于行刑之人,在明朝之前,凌迟相对而言比较简单,普通的刽子手一般即可胜任,但这个一般也绝对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到了明朝之后,随着要求不断增加,难度也不断提升。所以,此时的行刑者,非顶尖人才是没有办法胜任的。如果手艺不精,稍有差错便无法完成定额的刀数。例如明朝的太监刘瑾,被处以凌迟3557刀,分三天完成。第一天行刑357刀,回到牢房后,还能喝粥,但到了第二天,才完成了几十刀之后,便一命呜呼,最后,无奈只能在他尸体上割完了3557刀。
总之,凌迟在开始之初,是为了应对那些十恶不赦的罪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范围变的越来越广泛,同时也变的越来越残酷。特别是到了明清之际,就慢慢地成为了镇压农民反抗的手段,甚至在清朝中期,连不能交纳赋税都可能被处于凌迟之刑。
1905年,这项刑法在各方的努力下,终于被取消,走下了历史舞台,永久地被废除。在慈禧公布消息的那一刻,还受到了中外赞颂,是很罕见的一件事,这算是慈禧一生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吧!
结尾,再给大家分享盘点一下,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凌迟事件。
1、最早的凌迟
历史上第一个“享受”凌迟的人是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在南北朝时期,东魏元帅高澄在攻打梁朝的时候,抓到了一个俘虏,这个人就是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在捉到之后,就强迫其做厨子,为高澄做饭。结果不堪受辱的兰钦子京,一怒之下将高澄给杀了。最后,高洋为了替兄报仇,就将兰钦子京”轻刀脔割”慢慢折磨而死,并且还将他的头颅做成了酒具。
2、最冤枉的凌迟
明朝后期,面对清军的进攻,已经是精疲力尽,所幸在军队方面还有袁崇焕可以支撑;但惋惜的是,崇祯帝竟然中了清军的离间计,最终将袁崇焕判定为卖国通敌,被处以凌迟之刑,刮了3543刀。在崇祯帝的宣扬之下,一代名将忠臣,被放到了时代的耻辱柱上,其残肉还遭到了不明真相的百姓分食。忠奸之分有时候就是一字之差。
3、数量之最的凌迟
明朝末年,明朝进士郑曼,因与当时的内阁首辅 温体仁三观不合,于是公开对其进行批判,最后遭到温体仁的报复。先是指使常州府武进县中书舍人状告其“杖母不孝”和“奸妹”,随后又串通刑部尚书冯英,诬陷“郑鄤假箕仙幻术,蛊惑伊父郑振先无端披剃,义假箕仙批词,迫其父以杖母。”最终在崇祯十二年,处以凌迟之刑,被剐3600刀,残肉被售卖,凌迟的刀数达到了历史之最。
4、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之人
1905年,慈禧下令,废除凌迟之刑。然而就在不久之前,小混混康小八才刚被施以凌迟,至此他就成为了历史上接受凌迟之刑的最后一人。
5、玩凌迟最溜的皇帝
凌迟之刑,自南北朝开始到清末结束,如果说刑罚的繁杂与残酷,当属明清,而钟情于此的帝皇,还要以宋朝帝王为尊。
宋高祖在建立宋朝之后,凌迟并没有被纳入刑罚之内,到了宋仁宗时期,为了打击言论抨击,以“口语狂悖致罪者”为由,将凌迟用于刑罚之内,自此,凌迟就成为了宋朝历代帝王之爱,特别是宋神宗时期,更是将其用用到极致。
“四方之外,长吏残暴,更加增造取心活剥,所不忍言。
“凌迟之法,昭陵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问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
6、差点被凌迟处死的外国人
满清初年,历史上出现了一次东西方历法之争,西方的代表就是汤若望,东方的代表就是杨光先。起因为,汤若望为荣亲王选墓时,因所选时间不符合东方的传统,被质疑,随后又将顺治帝之死归结到汤若望身上。
最终归结到历 法不准,汤若望被判死刑,之后再次验证,证明了汤若望是“正确”的,但是换来的确是由死刑改为了凌迟。如此汤若望就成为了,历史上有记载的最早被处以凌迟的外国人。
然而,他是走运的,就在当天,北京城发生了地震,宫内发生大火,接着又出现了彗星。当时的人认为这是上天的警告,最后惊动到了孝庄太后,最终汤若望才免于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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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法多种多样,比如商纣王时期的炮烙之刑。《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列女传》释日:“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还有满清十大酷刑: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古代刑法是非常残酷的,但是尤以千刀万剐为最,因为是活活地把一个人碎身。最为夸张的是,明武宗朱厚照杀大太监刘瑾,要求割3357刀。据史料记载,头一天割了357刀,刘瑾竟然神奇地挺住了,割完回到大牢他后还喝了几碗粥。第二天又割,刘瑾受不住气绝身亡,估计是刽子手放水,直接给弄死了,不然对刽子手也是一种心理上折磨,死后还得继续割,凑够了3357刀。

“凌迟”又称“陵迟”,俗名“剐”,就是用刀把肉一块块地割光,是我国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宋史·刑法志》:
“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在历代王朝中,凌迟处死在明朝应用得比较多。朱元璋推崇法家思想,崇尚严刑酷法,所以颁布了《大明律》。《大明律》 在量刑上的特点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方面的犯罪,处罚较轻;对于谋反、大逆等方面的犯罪,处罚非常重。
自从洪武三十年颁布之后,《大明律》就一直作为明朝的主要法令条例,“历代相承,无敢轻改”。因为朱元璋在世时曾经多次强调“定律不可轻改”、“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
关于凌迟处死的犯罪情形,《大明律·刑律》是这样记载的:“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但是具体怎么执行,《大明律》里面并没有细说。不过刊行于明朝万历年间的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里面,大概说了一下具体行刑过程:“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里的“木驴”,就是一个木头架子,用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防止犯人在行刑的过程中因恐惧或者疼痛而乱动。
明清两代,凌迟处死的案例比较多。明朝有大宦官刘瑾、屡犯明边的建州豪强王杲、崇祯年间的庶吉士郑鄤、抗清爱国名将袁崇焕。清朝有参与三藩之乱的耿精忠、太平天国最强战将石达开、洪秀全之子洪天贵福、康小八、王维勤、符珠哩。
其中最后两次受刑的罪犯虽然不出名,但是他们的受刑过程却被西方人较为完整清晰地拍摄下来,做成了明信片,还刊印成册,在欧洲广为流传。中国的凌迟处死在欧洲流行的时间大概是1910年,但是中国早在1905年就废除了凌迟处死这一刑罚。凌迟处死的照片在欧洲风行,对西方的作家和艺术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仍然持续影响着西方人对中国的看法。
凌迟处死或者说千刀万剐,确实早就应该扔进历史的垃圾桶,或者说它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也只有在君权至高无上的古代,统治者处于维护自身统治的利益,才会产生这种最为残酷的刑罚。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让犯人慢慢痛苦死去的一种刑罚,属于极刑,古时候称为大辟,起源于奴隶社会时期统治者野蛮镇压的一些手段,是十二大极刑之一,唐代以前罕有使用,公认的将凌迟作为正式死刑之一是开始于五代,辽代比较盛行,一般犯了大逆、谋反、逆伦等罪将施以凌迟,在《通考·刑制考》、《宋史·刑法志》有详细记载,赵匡胤建立北宋后摒弃了一些前朝的暴政,凌迟等极刑也在其中。
但公元1075年,越州、秀州两地有官民秘密谋反,为了有力镇压反动统治,加之北方的辽国酷刑的借鉴,宋神宗下令将事件主谋李逢、刘育等人处以凌迟,并启用凌迟为宋刑法之一,此后元朝《元律》、明朝的《大诰》、清朝的《大清律》都将凌迟列为死刑条目,明朝太监刘瑾、努尔哈赤的女儿莽古济都是被凌迟而死的,此刑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三藩之乱的耿精忠就是被康熙处以凌迟而死,图为耿精忠像。
大概的执行过程是,用刀在犯人身上一点点割,从几百刀到三千多刀不等,直到身上没有完整的肉身为止,犯人仍活着,之后男的阉掉,女的幽闭,再慢慢拿出内脏,再取掉一根根骨头,让犯人看到自己身体被肢解,承受无比的痛苦和恐惧后死去。
沈家本,清末刑部侍郎,有中国近代“刑法之父”称号,凌迟等酷刑就是他于1905年主持撤销。
关于刽子手的人选,首先这个职业并不是随便人就能干的,一般是祖传,也有拜入师门的,其次凌迟是要割三千多刀犯人才能毙命的,所以凌迟的刽子手必须是资历最老,手艺最好的来执行。

古代的“千刀万剐”就是让人不得好死的一种刑法叫:凌迟。
此刑有凌迟、陵迟、凌持、凌尺等多种写法,通常都用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
凌迟就是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地地割下来,使受刑人在痛苦中慢慢死去。古代各朝各代,因朝代不同,方法也不太相同。一般大都是切八刀,也就是说:八刀之后,让犯人死亡。这切八刀的顺序是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是枭首。但在明清时期,凌迟却有所改进,不再是仅仅八刀就毙命,而是增加了刀数。明朝时少则十几刀,多的则要上千刀,甚至数千刀。清朝则细化了刀数,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原则是:刀数越多,罪恶越大。
在明朝和之前,接受凌迟的一般都是谋反、大逆不道等罪名。到清朝时,凌迟的范围加大,像杀害父母这样的触犯伦理道德的犯罪也要执行凌迟。到后来,凡是反抗政府、抵抗纳税的人都要接受凌迟处罚。
古代刽子手处死刑,行话叫“出缺”,或“出红差”。执行凌迟的行刑人人选,一般都是由牢头选定。

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
- 释义
首先从“千刀万剐”这个词的释义来看:千刀,指一片刀;剐,割肉离骨;万剐,就是指一刀一刀又一刀的将人或动物割肉离骨,其结果达到万刀左右;因此千刀万剐泛指用千和万为单位将犯人割肉处死的过程。
- 出处
千刀万剐出自——元·无名氏《玎钉珰珰盆儿鬼》第四折:“当堂判个斩字;即日押赴市曹;将他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元·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三折也有记载:“将那厮万剐千刀,切莫轻松地素放了。”
当然也有人认为“千刀万剐”在元之前就有,不过没有史书考证和记载。确切来说,应该是元代。
- 具体
磔(zhé)刑在古代也可视为“千刀万剐”的一种,这在秦代就有,秦到元期间,磔刑有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等不同规格;这里的8刀,指手足、头面、胸腹和枭首等部位。24刀则是:2刀双眉、4刀双肩、6刀双乳、8刀手肘之间、10刀为双肘至肩之间、12刀到腿、14刀小腿肚、然后就是心脏、头、手、脚等等各个部位。36刀、72刀、120刀则是逐一将前面所提到的部位进行细分的过程。
到了明代,磔刑直接升级到最狠的1000刀或以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刀万剐”。
清代史学家邓之诚《骨董续纪》卷二“寸磔”中提到:“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
注意:古代“凌迟”、“凌迟处死”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的范畴。凌迟,即缓慢;凌迟处死,就是用缓慢的速度将犯人处死,其中的处死是用刀慢慢的割,凌迟处死还与脔割、剐、寸磔等意思相近或相同。这是古代不同朝代人对这种特殊的残酷刑法不同的称呼。
《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案例一:被“千刀万剐”的袁崇焕!
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刚过完中秋,这天北京城上空乌云密布,而京西市场延道通往刑场的路边却站满了老百姓,足足有近万人之多,这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一代将军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定了“擅自与金军有秘密约定”和“擅自杀掉毛文龙”两条大罪,就在十六日当天要处以极刑,即“凌迟处死”,这个刑在当时的明朝法律上规定要对犯人割一千刀以上,要到第一千刀以上才能将犯人杀死,少一刀都不行,刽子手需要掌握尺度,否则就会被定罪,而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杀千刀”,然而袁崇焕遭受的却比这个还要狠,他真正遭受了“千刀万剐”。
袁崇焕被押赴刑场的路上,老百姓嘴里骂他是“汉奸”,手上不停的用臭鸡蛋、石子和烂菜根往他囚车和身上扔,袁崇焕虽然面如死灰,但是依然昂首挺胸,他没有表情,也没有说话。
等到囚车押到主刑场时,周围围观的老百姓越聚越多,足足有万余人,大家伙还是不停的谩骂袁崇焕。
午时三刻,随着监斩官——刑部侍郎涂国鼎一声“行刑!”“亡命牌”落地,刽子手往大刀上喷了一口酒。48岁的袁崇焕昂头高呼:“忠魂依旧归辽东!”
接下来就是“千刀万剐”的过程,袁崇焕被足足割了3543刀,这已经是骇人听闻的数字了,纵观整个历史也是“千刀万剐”刑记录之一。
然后更匪夷所思的是,围观的老百姓要求买袁崇焕的肉,其现场惨状难以想象,惨不忍睹!人们就像是疯了一样,哄抢着要买那3543块肉,这与当时袁崇焕被定为“卖国罪”有关,老百姓听信朝廷的片面之词,心里都恨透了袁崇焕,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泄愤!
一代将军袁崇焕足足被折磨了半天的时间,终断气而亡。
《明季北略·逮袁崇焕》有记载:“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
《明史·袁崇焕传》:“法司坐崇焕谋判,三年八月,遂磔(zhé)于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zī),天下冤之。”
史学家张岱在《石匮书》亦有写到: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刽子手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后,“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
言而总之,袁崇焕被“千刀万剐”是有史据可查,不过崇祯帝定罪他是“叛国”,包括对袁崇焕处以“磔刑”,是不是有点过重?袁崇焕死后,他的70多岁老母、妻子、兄弟和4岁的女儿都被朝廷流放到2000里之外的地方,也是够狠。
案例二:康小八也遭受了“千刀万剐”之刑,他还是清代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
康小八,天津卫人士,绰号吴秃子,幼年就过继给了北京东皇庄的康家,所以后来就改姓为康,他是光绪年间京津一代出了名的匪盗,同行的人都称呼他一声“康八爷”。
康小八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后来直接成立了一个团伙作案,胆子越来越大,从民间的偷偷摸摸做到了对商界的坑蒙拐骗、敲诈勒索,如果有反抗,直接取对方性命,一次在德胜门附近他就绑了一个当地财主,他让财主带他回去拿钱,等拿到钱以后原地返回时,那个财主出了德胜门走在一处荒凉的庄稼地时已经瑟瑟发抖了,康小八问:“你抖什么?这么怕吗?那我把枪给你!”
说完正要把枪递给土财主,这财主还准备接枪呢,“啪”的一声枪响,胆大包天的康小八就这么把财主当场打死了。
康小八有了团伙以后,开销也大了,所以他胃口也更大,直接要去截清政府的漕银,这可是清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正规军专门保护的,康小八那几个人自然不是对手,双方开了几枪后,很快就被官府军队吓跑了。
不过这件事可算是惊动了朝廷,朝廷直接请武林名宿、形意拳名家尚云祥、马玉堂等人出马,务必要将胆大包天的乱贼康小八缉拿归案。
康小八那伙人吓唬吓唬普通人还行,遇到真正的武林高手可就不好使了,很快就被尚云祥等人治服,关进大牢。
一开始康小八认为自己不会判死刑,在劳房里还挺狂,天天让外面的兄弟给他送大鱼大肉的享受着。
没过几天这事儿惊动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则认为这件事非同小可,必须严惩不贷。
慈禧怕这件事背后会不会有什么乱党组织,所以决定要亲自审讯康小八。
康小八完全是江湖人物,身上江湖气很重,在他心里,什么太后不太后的,用天津话说“那是个嘛玩意儿!”
这天慈禧亲审,问“康小八为何要劫官银?背后有没有人指使?”
康小八用天津话说:“为嘛要劫官银?给爷听好了,爷乐意!爷想劫什么就劫什么,爷是天津一条好汉!爷还想劫皇妃呢!”说完自己哈哈大笑。慈禧旁边的妃子们也低头红着脸笑了起来。
可这话把慈禧气的,那脸色是青一阵紫一阵,“啪”的一拍桌子,自己还气的咳嗽了两声,说:“你你你……你这个刁民乱贼,来人,拖下去凌迟处死!给哀家千刀万剐了他!”
说完慈禧走了。
这回康小八有点怕了,赶紧磕头:“饶命啊!别杀我!小人知错了,小人刚才开玩笑的。”
慈禧太后已经下旨了,自然不能更改!
次日菜市场挤满了人,都是来围观康小八被处死的,当时给康小八行刑的是京津一带有名的刽子手——洪文庆,人称“六爷”,以前也是江湖中人,由于其刀法精湛,所以后来进了衙门,干了刽子手这一行,“六爷”看重这一行赚钱还是不错的。
刽子手“六爷”身穿一件灰白色中长衫,看起来应该是洗过多次了,他抽出他的刀,用身上带的绢布擦了擦,然后缓缓走到被五花大绑的康小八面前,康小八已经吓得瘫在地上,浑身哆嗦,看起来像是“失禁”了。
随着监斩官一声令下,“六爷”咬咬牙,“嗷”的一声就对康小八动了刀子,一刀两刀三刀的片着,康小八痛的“哇哇叫”,等到二十多刀时,康小八眼前一黑,已经痛的昏死过去,康小八整整被片了3000多刀,这期间他也醒过,然后直接断了气。
这就是“千刀万剐”之刑,十分残忍!
而本案有一出戏,叫《东皇庄》,里面说的就是这个故事。
而行刑人怎么是选的呢?
⒈本文案例二当中已经提到行刑人——刽子手“六爷”,他出身于江湖,刀法了得,后来因为生计才当了刽子手。这里划重点:像这种执行“千刀万剐”的刽子手,刀法一定要好,要精准,毕竟执刑时要割上千刀,这种难度不亚于“手起刀落”的刽子手,如果用四个字形容就是“快、稳、准、狠”。
⒉干这一行的除了江湖上有名的快刀,就属杀猪屠宰户了(史料记载不少有名的刽子手都是屠宰户出身),这类职业本身就是以杀猪、片猪肉为主,所以一旦干了刽子手,和本职业有一些类似点,虽然这用词有点狠,但事实如此。
⒊最后就是体力要好、心要狠!割1000多片肉,没有充足的体力支撑是完成不了的,至少也要几个小时。心不狠的人也不行,一般人别说动手动刀,看着都吓坏了,甚至不敢看,闻着都会吐。
综上几点,就是选择行刑人的一些标准。这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工资高,只有特殊的人才能做。
那么被行刑人又是怎么定“千刀万剐”刑的呢?
袁崇焕由于被崇祯判定为“卖国罪”,最后用了“千刀万剐”刑,康小八则是劫官银惹怒了慈禧太后,从这两个案例来看,古代人非常痛恨出卖国家的、动朝廷银两的。
除此之外,用“千刀万剐”刑最厉害的明朝相关法律有规定——根据《大明律》规定,犯以下罪的将处以“千刀万剐”刑!
㈠谋反及大逆,凌迟处死(袁崇焕就是此罪,虽然有争议,可能存在冤情)。
㈡杀祖父母、父母及亲尊长,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凌迟处死。
㈢妻妾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
㈣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者,凌迟处死;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㈤奴婢、雇工杀主人及主人长辈,凌迟处死。
㈥杀叔伯父母及姑姑、外祖父母,凌迟处死。
古代受到“千刀万剐”刑的人不少,多为作恶多端者,不过这种刑法确实残酷!
(对此,你怎么看)

【千刀万剐】是古代刑法凌迟的俗称。凌迟是行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身上的皮肉一刀刀割去,让犯人慢慢死去的刑法。其发展到清朝要求刽子手在行刑的过程中不能让犯人断气,讲究多割一刀不行,少割一刀也不行,这样对刽子手的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那么古代行刑人是如何选的呢?
行刑人在古代被称为刽子手。刽子手是门技术性工种,一名合格的刽子手讲究时间准、刀准、留全尸(藕断丝连),刽子手一般都是家族或者师徒传承、很少是通过选拔出来的,毕竟职业特殊、没有过硬的刀法和心理素质很难成为优秀的刽子手。

应该就是说的凌迟处死,就是一刀一刀的把囚犯的肉割下来,一直到人死亡为止,想一想好恐怖啊,真残忍。囚犯一般是指最大恶极的囚犯或者是掌权者的政敌,这两种人是首选。历史上还有一个冤死的。说是一个农民起义军因为政权腐败,惨遭政府镇压,失败后政府抓首领儿子解恨,要将他千刀万剐,结果找错了人,另外一个人成了冤死鬼,死前却遭这种非人待遇,真是死不瞑目啊。还有一种酷刑就是五马分尸,也很残忍。将五匹马的绳索,捆绑在人的不同部位,然后抽打马匹,马受惊吓后,从不同方位跑出,这样人就被拉断成五块尸体,不过这种死得还快一点,比凌迟处死好的多了。另外这些人的亲戚,可能都会被殊连,整个家族的人可能都会被杀害。不过后面的律法也改进了很多,这种事慢慢也就没有了。

古代社会的律法有很多体罚的条例!轻者有打板子、抽鞭子等,重着有斩首、腰斩、凌迟等等!
其中的凌迟就是千刀万剐,也叫鱼鳞剐!极为残酷,曾多次被废除!所谓的鱼鳞剐就是用渔网裹在犯人身上,裹的时候会裹得很紧。让犯人的肉从渔网里凸出来,行刑的人用小刀一片一片的喇凸出来的肉!喇的时候还数着,一共喇三千六百刀。最后一刀插进心脏!这种刑法能坚持到最后的几乎没有!有的一半不到就疼死了!
而行刑的人也是有师徒传承的。毕竟在一个人身上刮三千六百刀,还得不让这个人死也是技术活!通常都是衙门口养着的专业技术人员!

千刀万剐即凌迟处死,初始分为8刀至120刀行刑,后升级为一千刀至三千刀,历史上凌迟刀数最多的达到3600刀。
凌迟的起源与结束
凌迟在我国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最早出现在史籍《五代史志·刑法志》中,里面有着“轻刀脔割”的记载,它说的就是凌迟。
此后多年,凌迟在各种史书中多次出现,该刑罚正式被定名为凌迟的是辽。直到元朝建立后,统治者把凌迟写入了国家法律中,正式成为一种死刑。
凌迟刚开始时一般是八刀到一百二十刀,延至明朝,这一数字升级到了一千刀到三千刀,清朝凌迟彻底“发扬光大”。
“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用来震慑那些不怕死的反朝廷人士,告诉他们,砍头都是奢望。
如此残忍的刑罚,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颁布《大清现行律例》时才被废除,“永远删除,具改斩决。”
凌迟行刑过程
凌迟初期,采用八刀结束犯人的生命,八刀都有先后顺序。
第一刀,割胸口;第二刀,割二头肌;第三刀,割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割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割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这些割下的部位,都会被放在一个容器里,最终放入棺材中。
明朝建立,凌迟有了进一步发展,凌迟的刀数根据犯人罪行大小,有着不同的规定。
做多可达三千多刀,分两到三天行刑完毕,凌迟的规矩也随之变化。
“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
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明朝有一次著名的凌迟案件,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被凌迟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到了清朝,凌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清朝开始培养专门用于凌迟的刽子手,多割一刀不行,少割一刀也不行,并要求凌迟过程中不能让犯人断气。如果犯人中途死掉,或者刀数不够,行刑的刽子手也会受到处罚。
清朝凌迟的“讲究”又多了起来。
犯人被绑在一根柱子上,全身裸露在外,然后覆盖上渔网捆住犯人,这样方便下刀。开始两刀非常重要,刽子手先是用手掌猛拍犯人胸口一掌,然后右手操刀一转,割掉胸口一片肉。
第一片肉铜钱大小,刽子手用刀尖扎着,抛向天空。当时有个说法,第一片是谢天,接下来的第二片肉是谢地。刽子手在行刑时,有人会在一旁数数。以防刀数不对。
如何选择行刑的刽子手
刽子手一般都是世袭,由于刽子手的特性和富有一定的神话色彩,如,刽子手行刑不得超过百人,行刑完毕后返回目的地的路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得回头。
这也导致了没有女子愿意嫁给刽子手,刽子手很多都是绝后,收徒成了刽子手传承下去的主要方式,而能入刽子手这一行的,面相无一不是凶神恶煞之辈。
凌迟的刽子手都会到肉铺工作一段时间,掌握了基本的割肉方法,再回来接受严格的训练。
到了清朝,被凌迟的犯人,如果提前死亡,犯人也要收到处罚,进行凌迟的刽子手也不能保证在割到规定刀数之前人犯不会死亡。
在巨大的压力和刺激面前,难免会出现有的刀割的深,有的刀割的浅的情况。于是有人发明了用渔网将人犯全身勒紧,用刀就可以均匀的将肉从网眼中片下来的办法。
行刑凌迟的费用很高,只要有点技术的刽子手都会抢着去,但仅仅限于行刑刀数少的时候,比如八刀。
如果需要行刑几百刀甚至上千刀的人,则需要官府指派,一来,对技术要求过高,二来,风险太大,没有刽子手愿意接任务。
能行刑上百刀的都是资深刽子手,这些人也会成为凌迟时刽子手的首选。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
1、刘瑾:
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2、郑鄤:
崇祯年间庶吉士,被温体仁等告以“杖母奸妹”之罪,1636年凌迟处死。他也是历史上被凌迟处死刀数最多的人,足足割了3600刀。
3、袁崇焕:
崇祯年间著名将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据说当时京中百姓争啖其肉。
4、耿精忠:
清朝康熙年间,因康熙帝撤藩,与吴三桂等人发动三藩之乱,失败而被凌迟处死。
5、洪天贵福:
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之子,为清朝大臣沈葆祯所俘虏,判凌迟处死(处决时年仅十五岁,可能是最年轻受刑者)。
6、康小八:
人称康八爷,抢劫杀人无数的恶匪,成事全靠他心狠手辣和一把从洋人处偷来的手枪,大闹京师,惊动太后慈禧,终被正法。
7、符珠哩:
清末一名奴隶。因谋反(杀害一名自己侍奉的蒙古王子)于1905年4月10日被处刑,亦可能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凌迟受刑者(凌迟两星期后被废除),亦是少有有人拍下整个凌迟过程,而且较为清楚的一次。
总结
凌迟是统治者为求惩治罪大恶极的犯人,震慑反朝廷人士的一种刑罚,凌迟灭绝天理,惨无人道,侧面说明了封建制度极易行成暴政,腐败的社会现象,阻碍社会发展,封建社会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结果,也是劳苦大众得到解放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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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刀万剐的意思就是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也称为凌迟。
最初的说法是凌迟共需要割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凌迟成功。到后来,处罚时会根据所规定的刀数来执行。凌迟作为一种酷刑,每一个朝代都会受到统治者,尤其是暴君的宠爱。
行凌迟之刑主要针对以下三种人:
1.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2.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 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3.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 (施以巫术) ;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各个朝代都有官方规定的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北魏法律, 处置谋反大逆是车裂;到了唐代, 律书内的官定死刑, 最重者仅仅是斩首。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金、元、明、清都有这一酷刑。凌迟作为一种极端的行刑方式,被称为中国酷刑之最,由起初的法外之刑到后来的法定刑,直至最后被明文废止,前后共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凌迟刑虽在五代才列入刑罚,但实则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当时由于国家法典不允许, 算是私刑。
北宋初期,禁止凌迟之刑,但在后期,也有所运用。
元朝最开始将凌迟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 而元朝初年, 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 元朝用凌迟来惩罚“恶逆之极者”, 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比如在《窦娥冤》中就反映了凌迟之刑。“张驴儿毒杀亲爷, 奸占寡妇, 合拟凌迟。押付市曹中, 钉上木驴, 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大明律·刑律·盗贼》载:“谋反大逆:凡谋反, 谓谋危社稷;大逆, 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 不分首从, 皆凌迟处死。”在这个时期, 凌迟一般比较精细, 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甚至高达三千多刀。明朝著名将领袁崇焕就是被割了3543刀,罪名是叛国通敌。忠臣被判了叛国罪,真是可悲可叹。
明史记载:崇焕行经法场前,刽子手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吃瓜群众不明真相、不分敌我),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穷人们也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至法场时,崇焕已气绝,骨肉无存,只余一首,崇祯皇帝命将其首传视九边(长城上的九个边防关口),以此震慑边将,以禁效尤。
然而,以儆效尤的作用没起,反而使众将领心寒。袁崇焕的部下纷纷撂挑子出走敌国,其它军士也不再卖命,崇祯皇帝这一做法加剧了明朝亡国的步伐。
这里不得不提,崇祯下令实行凌迟之刑不止袁崇焕,还有不少其他人。比较有名的一个是农民起义军领袖,第一代闯王高迎祥,李自成的舅舅;另一个是天启进士郑曼, 罪名是棒打后妈, 奸儿媳, 奸妹。结果是剐3600刀, 残肉出售, 做调制疮疥中药的原材料。
最后一起凌迟之刑发生在清朝末年,主人公恶棍是康小八。有一天康小八去理发, 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大骂康小八, 康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不认识, 康小八冷笑一声说:“今天叫你俩当个明白鬼。”于是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后朝廷将其捉拿归案后被判处凌迟之刑。

1
明武宗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作恶多端的大太监刘瑾,在北京,迎来了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被判处极刑:凌迟。
明武宗下令,必须将其凌迟3357刀,且要分三天割完。
第一天,3名刽子手轮流上阵,先对着他的胸脯开刀,每割10次,就对着他大声吆喝,同时休息一下,以防止他晕了过去;第一天,一共割了357刀。当天晚上,刘瑾被押回牢里,他居然胃口很好,还吃了两大碗粥。
第二天,行刑继续。依旧是每割10刀歇一会,京城百姓纷纷拿钱贿赂刽子手说,一定要慢慢割,以解心头之恨。这一次,刘瑾终于熬不住了,几十刀后,他就一命呜呼。
▲清代凌迟情景。
然而皇帝有令,人虽然死了,刑罚还得继续。
最终,刘瑾被割足了整整3357 刀。
他死后,围观的京城百姓仍不解恨,纷纷拿钱向刽子手购买刘瑾被割成细条的肉吃下,觉得如此方才解恨。
尽管作恶多端、罪有应得,然而血肉模糊的刘瑾所受的刑罚,依旧让人不寒而栗。
2
刘瑾受刑这一年,凌迟,在这个古老的帝国被列入正式的刑法,已经有500多年时间了。
在北方的辽国,凌迟作为死刑的其中一种,最早被载入了刑法——《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而凌迟,正是来自于汉语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同时它的意思,取自《荀子·宥坐》中的“陵迟”一语,是指要让行刑过程如同逐渐升高的山坡,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作为一种酷刑,凌迟的原型,在这个血腥的帝国早已存在:起初,中国古代先是出现了将犯人进行肢解的“磔”刑(分裂尸体后砍头、悬挂首级尸体进行示众),据记载,春秋时期的名臣伍子胥就是被处以残酷的“磔”刑;秦汉时,又出现了将犯人剁为肉酱的酷刑“菹醢”[zū hǎi]。
▲ 剧照:伍子胥被处以残酷的“磔”刑。
到了南北朝时,北魏皇帝拓跋珪被儿子拓跋绍所杀,叛乱平定后,群臣们将参与叛乱的几十名宫人“脔割而食之”,“脔割”,是关于凌迟原型很早的记载;到了东魏时,残酷嗜血的高洋,更是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轻刀脔割”,并将他的头颅雕成酒具;南朝的宋后废帝刘昱,更是曾经亲自动手,将臣子“脔割”致死。
太过残忍的“脔割”之刑,即使让见惯了各种残酷刑罚的古人,也为之触目惊心,所以在漫长的古代史上,古人将“脔割”之类的凌迟原型刑罚,并未正式载入刑法,由于国家法典并不支持,所以一直到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将其载入法典后,凌迟才开始正式进入了国家法典,成为法定死刑的其中一种。
3
宋辽时期,凌迟仅仅是限于特殊命案,以及谋逆等重犯。
《宋史·刑法志》记载说,“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咽喉),当时之权法也。”
在北宋刑法史上,凌迟,在后世以仁善闻名的宋仁宗时期,开始大量使用。
北宋时期,巴峡、荆湖一带民风仍然原始野蛮,经常出现将路人诱杀后,将人进行肢解、割断耳朵、鼻子,进行“杀人祭鬼”的残酷祭祀行为——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官员罗处约在出使峡州后,就向朝廷汇报说,巴峡一带的人,经常花钱雇人杀人,名为“采牲”,意思就是将人杀死后,作为“牺牲”“奉献”给鬼神。
由此,当时的重庆、湖北、湖南一带也出现了一个产业链,一些血腥匪徒经常受雇,将路人残杀肢解后,卖给富人进行“祭鬼”——对此,宋仁宗就曾经下令将一对杀人卖尸祭鬼的土著兄弟“向祚、向收”进行凌迟处死。
宋仁宗愤怒下诏指出:
“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面对“杀人祭鬼”恶徒,宋仁宗愤怒要求进行“凌迟”。
到了南宋孝宗时期,荆州两湖地区的“杀人祭鬼”恶俗仍然盛行,对此,南宋政府不得不发布“杀人祭鬼禁约”:
“访闻本路所在乡村,多有杀人祭鬼之家,平时分遣徒党,贩卖生口,诱掠平民,或无所得。则用奴仆,或不得已,则用亲生男女充代,脔割烹炮,备极惨酷,湘阴尤甚。”
对此,南宋政府规定,对于抓到“杀人祭鬼”恶徒的,不论首犯还是从犯,一律“凌迟处斩,家属断配,家业抄籍充赏。”
然而,一种刑罚一旦出现,便不可避免地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尽管法的原始目的是为了震慑恶徒、惩恶扬善。
到了宋神宗时期,凌迟作为一种国家刑罚,已经开始出现滥用情形:“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当时,一些残暴的酷吏,更是在凌迟中对犯人直接活摘心脏,“所不忍言”,对此,两宋之际的著名诗人陆游,就曾经在《渭南文集》中指出,受到凌迟刑罚的犯人,往往“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就此,陆游向朝廷上书请求废除凌迟之刑,并称凌迟太过残酷,“感伤至和,亏损仁政。”
但是,宋朝并未废除凌迟,相反,凌迟在宋代时正式进入了汉人朝廷的法典,被编入《庆元条法事类》,成为与斩刑、绞刑并列的死刑名目。
4
随着明清专制社会的发展,凌迟的适用范围也被进一步扩大。
北宋时,对于凌迟开始泛滥的形势,翰林学士钱易表达过自己的忧虑:“臣恐近代非法之刑,非陛下能除之,则后代相承,益为常行矣”,到了元明清时期,这种忧虑,逐渐成了更为残酷的事实。
到了明代时,尽管《大明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宗庙、山陵及宫阙的人,才适用“凌迟”,然而,凌迟在此时早已泛滥使用,并且从宋朝时的“寸磔”八刀(脸部、四肢、生殖器、胸腹、砍头)到120刀,到明朝时,逐渐演化成了后世被称为“千刀万剐”的数千刀之刑。
由于宋元明清历代刑法,并未详细规定凌迟的行刑标准,因此,刽子手如何发挥,就成了关键所在,到明清时期,凌迟的行刑过程也越来越复杂。
▲名将袁崇焕惨遭凌迟处死。
当时,有的刽子手喜欢用利刃,有的喜欢用钝刀;有的先从左右胸膛开刀,有的先从左右眼皮开刀;有的是先斩断犯人的肢体再割肉,有的则是先慢慢割肉、再斩断肢体;
在性别方面,如果是女性犯人,则凌迟行刑会先割下乳房,然后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如果是男性犯人,则会先割胸肌,然后再割生殖器;然后,刽子手才会开始割犯人的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才是割耳、鼻、眼、唇。
每次下刀时,刽子手的助手还会负责报告所割的刀数,然后将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子上排列等待检查;有的则是直接扔到地上,有的甚至是直接将肉卖给围观的群众。
而国人的残酷、血腥和愚昧,也在凌迟的行刑过程中体现无遗。
1630年,一代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被用渔网罩住(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后,被剐了3543刀,惨烈致死,而围观的民众竟然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去吃;就在大明王朝灭亡前五年,1639年,忠臣郑鄤由于得罪当时的内阁首辅温体仁,被污以罪名凌迟处死,当时,刽子手一边割肉,一边一条条地进行出售,很多市民甚至买肉去做药引子,对此当时目睹惨状的计六奇写道:
“归途所见,买(郑鄤)生肉以为疮疖药料者,遍长安市(指北京街市)。”
可谓惨烈之至。
5
到了清代时,凌迟更加被残酷扩大使用,乾隆皇帝在炮制文字狱时,对于文人也很喜欢使用凌迟酷刑;清廷在镇压太平天国叛乱过程中,对于太平天国北伐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翼王石达开,以及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都是处以凌迟极刑。
石达开在被行刑时,他的部下忍受不了凌迟的残酷,“所属不胜痛楚惨呼”,同时受刑的石达开尽管血流全身,却对部下们说:“就不能忍一忍吗?你们要想想如果我们能抓到他们(清廷官员),不也是这样吗?”而至死,石达开吭都不吭一声,“至死寂无声。”
这种残酷的刑罚,也使得当时在华的外国人触目惊心。
▲清军对待太平军的残酷刑罚,深深震撼了当时在华的外国人。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七日(1863年6月13日),当时英国人办的《华北先驱周报》,就报道了清军是如何凌迟处死太平军俘虏的:
“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十一时光景,有一大批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80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10至18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再拖回来把他们处死。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被害的人,直瞪着眼,看他们干这样惨无人道的事。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
很多太平军俘虏,不但被剖腹,而且还受凌迟酷刑,他们的衣服被剥光,每个人被绑在一根木桩上面,受到了最精细的残忍酷刑。他们身体的各部分全被刺入了箭镞,血流如注。这种酷刑还不能满足那些刑卒的魔鬼般的恶念,于是又换了别种方法。刽子手们割下他们一块一块的肉,有时塞到他们的嘴里,有时则抛向喧哗的观众之中。令人不忍卒睹......这些可怜的人们在数小时内都一直痛苦地扭动着。大约在日落时分,他们被一个兽性的清军刽子手押到刑场上,这家伙手里拿着刀,急欲把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简直像个魔鬼的化身。他抓住这些不幸的牺牲者,威风凛凛地把他们拖到前面,嘲笑他们,侮辱他们,然后把他们乱剁乱砍,用刀来回锯着,最后才把他们的头砍断一大部分,总算结束了他们的痛苦。”
100多年后,再读这些文字,最爱君也忍不住潸然泪下,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是,在这片号称拥有5000年文明史的土地上,竟然存在过如此残酷的刑罚。
6
面对满清如此惨无人道的刑罚,一位外国人,终于看不下去了。
就在《华北先驱周报》报道清军虐杀太平军三年后,1866年2月23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专门就废除凌迟一事,向大清帝国总理衙门递交了说帖,促请清廷废除凌迟酷刑——对于英国人的愤慨,清廷也掀起了轩然大波,满朝文武对此争论不休,当时清廷有人主张应该宽刑待民、废除凌迟,但反对者则认为应该用严刑峻法来治乱,最终,考虑到国际观瞻和照顾洋人的脸面,大清帝国才最终跟威妥玛达成协议:
凡是洋人交出的中国犯人,不论是什么罪名,统统都不使用凌迟。
▲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上书清廷,促请废除凌迟。
在此情况下,清廷内部关于是否废除凌迟,也掀起了一场长达四十年的争论,当时,清朝法学家薛允升,就专门引用了宋代陆游的观点,提出应该恢复汉唐传统、废止凌迟;
1905年,薛允升的门生、法学家沈家本与伍廷芳联手,坚持上书清廷,请求废除凌迟,最终,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清廷最终批准了沈家本拟定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决定永久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
至此,在中国延续了千年之久的凌迟酷刑,才最终被废除终止。
7
在凌迟被废除之前半年,1904年10月,罪恶滔天、在1900年乘义和团之乱乘机杀死乡人李际昌一家十一口人的恶徒,甚至还中过顺天乡试举人的大挑知县王维勤,也被处以凌迟极刑,相传,王维勤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的罪犯。
而另一种说法,根据近代翻译家林纾在《畏庐小品》中的记载,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以凌迟的罪犯,则是清末北京城一带的恶棍康小八,当时,康小八在北京城到处掳掠强奸妇女、盗抢杀人、无恶不作,在被五城练勇缉拿归案后,康小八最终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3784刀处死。
林纾记载,对康小八行刑时,北京已久旱无雨;行刑后,北京城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对此有人说,这是上苍惩罚恶魔,老天,终于开眼了。
一部凌迟史,至此,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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